当前位置:

关于举办城乡规划管理函授班的通知

作者:李强辉 编辑:龙志飞 2013-03-22 14:36:15
—分享—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了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我市国土、住建、开发区等领域工作人员的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更快更优服务于全市城镇化、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根据资兴市委与湖南城市学院战略合作协议,市委决定与湖南城市学院合作举办城乡规划管理函授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学制

  专业:城市规划(专升本);学制:二年半。

  二、学习对象

  资兴市国土、住建、开发区系统工作人员。

  三、学习时间

  1、2013年3月28日开学授课,课程安排、考试时间由市委党校按照湖南城市学院统一安排组织进行。

  2、学员同时必须按规定参加2013年10月左右的全国统一成人高考,并通过录取。否则第二年不再参加学习。

  四、学习地点

  资兴市委党校

  五、学习方式

  自学与面授相结合,定期邀请湖南城市学院专家教授及相关教师到资兴市委党校集中授课,由湖南城市学院按照相关专业规定设置课程,学员修满学分和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后,授予湖南城市学院函授本科学历证书。

  六、入学方式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的在职干部职工均可报名。学员持身份证、单位证明、近照2寸免冠相片4张、大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委党校函授科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至3月26日止。报名电话:3325623,联系人:陈志勇(13875530969),吴红梅(15873586204)。《湖南城市学院函授教育报名登记表》在机关单位管理群(群号:240997010)和乡镇街道管理群(群号:263189115)下载。学习期间须参加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学籍,学籍自2014年算起。

  七、学历待遇

  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并考试合格后,颁发湖南城市学院函授大学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八、收费标准

  1、学 费:预交 1600元/人.年,多退少补;未通过成人高考录取的学员学费不予退还。

  2、教材费:共预交1000元,多退少补;未通过成人高考录取的学员学费不予退还。

  九、学习费用问题

  根据湘组通[1990] 47号、湘教计字[1991]39号等文件精神,参加函授学习的学费可适当补贴,补贴不超过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的三分之二。有条件的单位,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的,可由学员所在单位给予一定数额的助学奖励。

  市委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学习,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组织部干部室具体负责人员调训等,国土、住建、开发区等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好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学习,认真初核信息,统筹安排本单位学员工作与学习,妥善处理好工学关系。市委党校负责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做好课程面授辅导及日常教学活动组织安排,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附:《湖南城市学院函授教育报名登记表》

  中共资兴市委组织部

  中共资兴市委党校

  2013年3月22日

作者:李强辉

编辑:龙志飞

阅读下一篇

返回资兴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