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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渔政管理保护渔业资源

作者:李强辉 编辑:龙志飞 2013-05-10 09: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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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叫禁渔区、禁渔期?禁渔期在禁渔区捕鱼的会受到何种行政处罚?

  禁渔区、禁渔期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渔业资源保护的需要,依据《渔业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对本地具有重要经济价值鱼类的越冬场、产卵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以及主航道、码头、旅游景区,划定一定区域(禁渔区),在鱼类产卵、成长的一段时期(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作业。设定的禁渔区、禁渔期由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在禁渔期和禁渔区,是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任何捕捞活动。如果有人在禁渔期、禁渔区内进行捕捞作业,《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东江湖禁渔范围、时间及内容有哪些?

  (一)范围:东江湖、小东江、东江湾水域。

  (二)时间:4月1日至6月30日。

  (三)内容:在禁渔范围和时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作业活动。

  三、禁渔期为什么选择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

  我省从2002年起规定,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实施禁渔。俗话说“春禁一碗籽,夏收一担鱼”,春季是东江湖主要经济鱼类的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选择在这一时期禁渔,既有利于东江湖渔业资源的保护和恢复,更有利于东江湖渔业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为什么不能炸鱼?

  炸鱼属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捕捞方式,其危害主要有:一是杀灭在爆炸冲击波有效强度范围内的鱼类和其他水生动物;二是大量鱼类及其他水生动物尸体沉于水底无法捞取,造成资源的浪费和严重的水体污染;三是炸药爆炸冲击波会影响到河堤的防洪安全;四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操作上稍有不慎,将危及人身安全,影响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五、为什么不能用药物毒鱼?

  用药物毒鱼也是一种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污染水域环境的捕捞方式,其对鱼类资源、生物饵料、水域生态环境的危害性非常大,综合起来主要有:一是直接杀灭水体中的大小鱼类和其他水生动物;二是常见水草多年难以恢复或毒鱼区水草产生糜烂,影响环境破坏生态系统;三是常用的各种毒药使水域受到污染,污染物沾染、沉积在水生植物和底泥上,使水体受到二次污染;四是毒药不仅会大量残留于被毒死鱼的体内,还会使受污染水体的水生动植物富集毒物,直接危害食用者的身体健康。

  六、为什么不能用电捕鱼?

  电力捕鱼是利用直流、交流或脉冲电流,通过电极在水中形成电场以驱集或击死、击昏鱼类,再配合其他渔具捕获鱼类,属于一种掠夺性捕捞方式。其破坏性主要有:一是电力所到之处,大鱼小鱼全部昏死,鱼虾绝迹,并危及到底栖水生动物及其他生物的生存;二是被电捕器电击过的鱼类,不论是成体、幼体,其性腺发育都会受到严重损害,基本失去繁殖能力,可谓“断子绝孙”;三是电力捕鱼工具简陋,没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影响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七、炸鱼、毒鱼、电鱼的要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因为炸鱼、毒鱼、电鱼,属于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捕捞方式,所以,我国的渔业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规定,禁止炸鱼、毒鱼、电鱼。针对炸鱼、毒鱼、电鱼日益猖獗的势头,《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为什么捕鱼人要办证?不办证有何风险?

  从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需要出发,国家对捕捞业实行的是“根据捕捞量低于渔业资源增长量的原则,确定渔业资源的总可捕捞量,实行捕捞限额制度”,所以对从业者实行许可证制度。按照《渔业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和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申请捕捞许可证的渔民必须具备“(一)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二)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三)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等三个条件。

  作为渔民,依据《渔业法》的相关规定,必须首先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方可下湖作业,如果在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下河捕鱼,渔业部门就会按照《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九、哪些是禁止使用的网(渔)具?用禁用网(渔)具捕鱼的要受怎样的处罚?

  中间层网衣网目小于8厘米的三层刺网、网目小于7厘米的刺网、网目小于12厘米的流刺网、卡子长度小于6厘米的卡子钓、迷魂阵、拦江网、布围子(沙套网)、虾阵、二密网、麻布网、布毫、密毫、麻毫、放涵筒等,都属于《湖南省渔业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六条所规定禁止使用的网(渔)具。按《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使用禁用网(渔)具的,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十、哪些渔具、药物是不能制造、买卖的?

  《湖南省渔业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不准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不准传授禁用的捕鱼方法,不准宣传禁用的渔具、捕鱼方法”。《湖南省渔业条例》第二十六条中所述的禁用网(渔)具及电麻鱼设备、专门用于毒鱼的麻醉药等,都属于不准制造、销售和宣传其使用方法的渔具渔法。对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按《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将没收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一、什么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

  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为首或者聚众捕捞水产品的;大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多次(三次以上)捕捞水产品的;采用毁灭性捕捞方法,造成水资源重大损失的;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的名贵或者稀有的水产品的;非法捕捞、暴力抗拒渔政管理的等。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十二、标语

  1、同心协力做好东江湖禁渔工作!

  2、积极行动共同保护好东江湖渔业生态!

  3、严厉打击电、毒、炸等渔业违法行为!

  4、春禁一篓鱼,夏进一篓金!

  5、做好禁渔工作,维护广大库区移民的根本利益!

  6、4月1日至6月30日为东江湖禁渔期,在禁渔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东江湖从事捕捞活动!

  7、做好东江湖禁渔工作,保护东江湖渔业资源!

  8、保护东江湖,从我做起!同心协力做好东江湖禁渔期工作!

  9、禁渔三月,得益三年!

  10、实施东江湖禁渔,丰富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经济!

  1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渔业秩序!

  12、实施东江湖禁渔期制度,保护东江湖生态环境!

  13、保护东江湖,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作者:李强辉

编辑:龙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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