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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交通事故调处四位一体新机制赢得民心

作者:李少华 容娟 编辑:龙志飞 2013-06-17 18: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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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7日下午,受害人李某及其家属因一起交通事故又来到了资兴市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接手该案。当班曹法官了解情况后,当场立案,并立即通知被告前来调解。曹法官发现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的根源是不了解法律的规定,对赔偿多少钱自己心里没数。导致双方对医疗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损失意见分岐较大,赔偿一直不到位。通过纠纷调解中心人员耐心的辩法析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突出人性化,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双方因事故产生的矛盾纠纷迎刃而解。这仅仅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人们处理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一般通过双方自行和解、交警调解、法院审理等方式来处理,但处理过程中往往出现双方意见不统一、调解过程不顺畅、审判后执行难等问题,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使得交通事故受害人为维权不得不陷入“马拉松式”的赔偿纠纷中。如果走上诉讼的途径,当事人由于法律专业知识的缺乏,往往要聘请律师代书起诉状或进行民事诉讼代理,需缴纳代理费、诉讼费等费用,经法院审核,立案后择时开庭审理,程序复杂、费时、费力、费钱。今年4月,资兴市“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成立后,四位一体新机制的主审法官、律师、首席调解员等相关人员依法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使用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标准化、格式化的调解文书,规范调解。且在双方当事人愿意的情况下可以多次调解直至双方满意,互谅互让,达成共识,达到费时少、费用低、快速解决矛盾纠纷的目的。

  “四位一体”新机制的对各家的工作的明确分工:人民调解办公室主要处理一般性的交通事故,达到了快速调处的良好效果;三调联动办公室主要对矛盾突出的疑难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协调处理,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互补;交警大队调解委员会主要对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处理,实现了集体研究、集体分析、集体裁决;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主要针对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因善后赔偿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开展协助诉前调解、现场受理、就地开庭等,在诉讼程序上,适用速裁方式,采取庭前调解或一次开庭审结,及时、妥善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此举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交通事故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资兴市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责任明确,功能齐全,能够利用诉讼保全、诉前保全等措施,充分发挥审判优势,快速、稳妥的处理好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种为民便民、惠民利民工程打造了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新亮点。

  资兴市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二个月来,热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案件当场立案,就地审案、即时调解,赔偿数额不大的案件一天内就可以拿到裁判文书和赔偿款,极大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截止5月底,审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5件,其中调解24件,自动履行19件,涉案标的达76万元。

作者:李少华 容娟

编辑:龙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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