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2月以来,该院在郴州市率先推行了案件集中管理改革,改变了以往检察机关分部门受案、由检察官各自办案模式,对所办理的案件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服务和评查工作,统一案件的进出口,统一管理法律文书、涉案款物,统一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接待。并对办案流程进行网上动态跟踪、监督、管理和预警,有效预防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确保执法公正。
截至目前,该院案管中心共送达各类法律文书600余份,受理批捕案件376件、起诉案件440件,移送法院769件,评查案件887件。批捕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间缩短了五分之一,实现了所办案件无罪判决、错捕错诉、超期羁押等均为零的好成绩。
编辑:龙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