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八·一”期间兰市社会稳定,近日,兰市司法所召集村调解主任召开了“八·一”期间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村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上级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和“积案化解”专项活动精神,各村做好“八·一”期间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各村要充分认识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要全面排查,及时调处。各村要按照司法所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八·一”期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化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八·一”期间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要突出重点,确保实效。紧紧抓住和着重解决对本地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要注意排查、调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易引发群体性纠纷的矛盾纠纷。加强对重点人,特别是涉军群体的教育管控,了解他们思想动态,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排查与调处同步进行,力求排查一起,调解一起,不留后患。对矛盾纠纷要进行梳理,分门别类,制订调解方案,落实专人负责,依法、规范、妥善调处。对群体性纠纷和重大不稳定因素,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对不属于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调处范围的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及时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要落实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村要切实加强值班备勤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乡党委政府请示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各村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的管控,为“八·一”期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者:李红亮、曹敏
编辑:龙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