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资兴市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资兴市司法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协法制群团外事联谊委负责人,公、检、法、司、共青团、财政、工会等单位分管领导、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及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代表参加座谈。
《法律援助条例》自2003年颁布实施以来,资兴市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为民办实事考核内容,为保障弱势群体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争创全国“平安杯”作出了积极贡献。十年来,该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80件,为当事人免除代理费600余万元,帮助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达500余万元,连续三年超额完成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市法援中心先后两次被评为“郴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资兴市司法局被郴州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会上,资兴市司法局长李向东全面回顾总结了该市十年来法律援助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与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座谈。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钦锋出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司法行政机关和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整体素质上下功夫,把奉献爱心与提高办案质量相结合,切实把党的温暖传递下去。
市领导纪随燕参加座谈并讲话。
作者:陈佳莲、何飞红
编辑:龙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