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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认真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

作者:陈佳莲、何飞红 编辑:龙志飞 2013-08-22 20: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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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0日,笔者从市人大在司法局就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情况调研座谈会上获悉,近年来市司法局扎实开展“法治资兴”创建,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履职、依法办案,为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刑诉法》实施以后,刑事法律援助由原来的法院一元指定辩护模式转变为被告人申请和公、检、法转交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多元模式,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接受法律援助。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该局以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方式,提高了法律援助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今年以来,公、检、法通知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达33件,当事人直接申请5件,转交同比增长235%。

  同时,严把社区服刑人员“进口关”和“出口关”,确保全市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安全。截止目前,共接到市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及全国各地监狱委托社区矫正前调查评估函71份,已严格依程序出具调查评估意见函71份,其中,建议实行社区矫正59人,建议慎用社区矫正10人,建议不予实行社区矫正2人,委托单位对我局出具的评估意见书采纳率100%;全市260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无一人脱管、漏管。

作者:陈佳莲、何飞红

编辑:龙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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