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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启动逮捕必要性审查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周霞 编辑:龙志飞 2013-08-28 11: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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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资兴市人民检察院适用逮捕必要性审查制度,促使一起故意伤害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根据协议、结合案情,对犯罪嫌疑人何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012年12月24日,何某与邻居王某因吃酒回礼分配问题发生口头争执,在争执过程中何某说话语气较重,王某就上前朝何某右肩打了一拳,何某则用右手推王某撞到身后的墙壁上。村民劝架将两人拉开,何某就退回自己家中。王某跟随进入何某家中,被何某用右手推出屋外,导致王某倒在屋外的水泥地上。王某站起来朝何某走来,准备用拳头打何某,被附近的村民拦住,而何某趁着王某被人拉住,又用力将王某往水泥坪外侧方向推了一下,王某被推至水泥坪的边缘处,并从水泥坪上摔下约一米高的沙石公路上。造成王某亚急性硬膜下血肿,右第一肋骨骨折,经郴州市庆兴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

  此案被移送到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因邻里纠纷与被害人发生争执,继而发生互打,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王某轻伤的后果。被害人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且何某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有达成刑事和解的可能性。于是,该院启动逮捕必要性审查机制,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家属最终赔偿被害人医药费及相关损失3万元,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并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矛盾的化解。

作者:周霞

编辑:龙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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