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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资兴市委、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委市政府决策风险内控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编辑:龙志飞 2013-09-24 0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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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资兴市委文件

  资发〔20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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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资兴市委、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委市政府决策风险内控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2013年4月25日)

 

  根据党的十八大、中纪委第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中共郴州市委《关于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实行三项监督管理制度的若干规定》(郴委〔2009〕2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市委市政府权力运行,增强市委市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就我市市委市政府决策风险内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市委市政府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主线,从加快资兴发展和维护群众利益出发,积极探索市委市政府决策风险内控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实现以制度创新为基础,以监督制约为保障,进一步促进市委市政府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我市“大干新三年,冲刺百强县”和建设幸福资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度确权、科学分权、程序控权、公开亮权、实时监督,建立健全以决策风险源点识别为前提,以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为支撑,以制度执行为手段,以内控问责为保障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使重大决策逐步做到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力,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建成具有资兴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实施范围

  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其成员。

  四、工作内容

  (一)完善议事规则。全面制订或完善市委工作规则、市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市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实施细则、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决策、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开,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排查决策风险。查找出市委市政府决策过程中容易出现公权私用、滥用的关键环节。市委常委会议及其成员、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其成员结合自身“一岗双责”和各级党委政府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求,查找所管工作中容易出现主观臆断、违规操作、诱惑腐蚀、制度漏洞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重点查找“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业务流程和制度机制风险点,增强风险意识,防范决策风险。

  (三)健全规章制度。坚持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等程序,针对干部人事任免、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重大事项,围绕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的重点部位和关键节点,制定并实施重大事项民主决策、重大决策专家咨询、重大决策听证、重大事项决策票决、重大决策公开、重大决策评价、应急决策、重大决策监督、决策工作检查及问责等长效机制,确保决策的民主、公开、公正,保证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安全、优质、高效。

  (四)编制决策流程。编制重大项目风险防控、大额资金安排使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风险防控等流程图,明确决策的主体、条件、步骤、目标要求等,以工作流程化促进决策规范化,确保重大决策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市委常委会议及其成员、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其成员要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流程行使权力,上一环节工作不到位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确保各项决策依流程运行、各环节工作按权限操作。

  (五)强化决策公开。坚持“哪级决策,哪级公开”,市委市政府决策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公开,部门单位和乡镇决策由部门单位和乡镇公开。综合运用市政府门户网、网络问政综合信息平台、廉政网、电视台、今日资兴报、手机报等载体及召开新闻发布会、文件通报等方式进行决策公开。将市委市政府廉政风险点、决策流程图、规章制度以及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实施效果上进行公开,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打造“阳光政府、诚信政府”。

  (六)规范决策监督。健全完善党内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工作机制,把党内监督与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形成对市委市政府决策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现阶段尤其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监督。创造条件让群众参与并监督市委市政府决策过程,充分采纳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决策事项,不断提高决策质量,确保市委市政府权力阳光运行、透明运行、规范运行,防止决策过程中的权力寻租与暗箱操作,避免决策失误。

  (七)实施责任追究。对因没有履行决策程序、违反有关原则和规定进行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资兴市决策风险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市长、市委专职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市政协主席任副组长,市委各部办委、市人大内务司法工委、市政府办、市政协法制群团外事联谊委、市政府法制办及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市委市政府决策风险内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检查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抓好市委市政府决策风险内控工作。

  (二)抓好统筹推进。市委市政府及其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本意见中的各项制度,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断提高决策的预见性、准确性、可行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直机关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参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决策风险内控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决策风险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凡上升到市委市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循本意见中的基本制度(见附件)要求,依规依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及其文本,做好相关决策风险防范工作。

  (三)落实监督检查。推行市委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备案制,重大事项决策的主要责任单位须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备案。建立市委市政府决策风险内控工作考核制度,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不按决策风险内控制度操作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启动问责程序,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资兴市委市政府决策风险内控长效机制基本目录

  (此件发至乡级)

  附件

  资兴市委市政府决策风险内控长效机制基本目录

  一级防控制度目录二级防控制度目录

  一、资兴市重大事项决策风险点排查制度1.资兴市重大事项决策风险点排查制度

  二、资兴市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2.中国共产党资兴市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资委〔2008〕4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委常委会会议制度的规定

  4.资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资政发〔2008〕1号)

  5.资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实施细则(资政办发〔2009〕47号)

  6.资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资政办发〔2009〕48号)

  7.资兴市重大项目决策制度及流程

  8.资兴市大额专项资金使用拨付管理办法及流程

  9.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资委〔2010〕7号)及全程记实办法(资组发〔2010〕7号)

  10.关于推荐干部的有关规定(资组通〔2011〕2号)

  11.资兴市重大民生研究决策制度

  三、资兴市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12.资兴市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制度

  13.资兴市重大项目环境准入制度

  一级防控制度目录二级防控制度目录

  四、资兴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14.资兴市重大项目决策风险社会稳评制度

  15.资兴市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及听证制度

  五、资兴市重大决策票决制度16.中国共产党资兴市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投票表决办法(资办发〔2010〕21号)

  六、资兴市重大决策公开制度17.资兴市重大项目公开制度

  18.资兴市大额专项资金使用拨付公开制度

  19.资兴市重要人事任免公开制度

  20.资兴市重大决策旁听制度

  21.资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七、资兴市重大决策评价制度22.资兴市重大决策意见反馈及评价制度

  八、资兴市应急决策制度23.资兴市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决策办法及工作规范

  九、资兴市重大决策监督制度24.资兴市重大决策社会监督办法

  25.资兴市人民政府合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资政办发〔2009〕46号)

  26.资兴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资政办发〔2010〕43号)

  十、资兴市决策工作检查及问责制度27.资兴市“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备案制度

  28.资兴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失误纠错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此页无正文)

  中共资兴市委办公室 2013年4月25日印发

编辑:龙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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