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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资兴手机报增刊

编辑:龙志飞 2019-03-15 10: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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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资兴手机报增刊

种植科学发展树  共享和谐幸福林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倡议书
  

同志们、朋友们:
  
  树,是绿色的代言,人类源于绿色,绿色孕育文明,它象征着生命,代表着希望,蕴含着永远的生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造福子孙的伟大事业。1981 年在邓小平同志的倡导下,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1982 年2 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11 岁到60岁,女11 岁到55 岁,除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外,每人每年都要义务植树3 至5 株,或者完成相应的育苗、管护和其它与绿化相关的工作量。从此,义务植树作为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律赋予的神圣义务被确定下来。
  
  多年来,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义务,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为我市造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造林绿化步伐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市科学发展的目标,打一场植树造林的人民战争,充分发挥义务植树作用,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发出如下倡议:
  
  一、充分认识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意义
  
  全民义务植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跳跃式发展的需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提高公民生态环境意识的有效途径。通过人人参与植树,切身感受到绿化的成果。
  
  二、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自觉履行公民的法定义务
  
  广大适龄公民,要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自觉履行公民的法定义务。对确实存在实际困难,不能直接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以资代劳的形式,积极向当地所属绿化部门缴纳绿化费,由绿化部门统一代其植树,履行公民的法定义务。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在义务植树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在我市掀起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新高潮。
  
  三、广泛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提高义务植树实效
  
  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是实行义务植树规范化管理、提高义务植树实效性的有效手段,各级绿化部门要积极落实义务植树基地地块,要因地制宜,兼顾城区、郊区和农村的不同特点进行安排,同时把义务植树基地连同林业重点造林工程结合起来,与城乡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幸福林、长寿林、学生林、青年林、爱心林”等义务植树基地冠名活动,基地要设立标牌,标明建设单位、面积、株数和责任人,提高全民义务植树的实效。
  
  四、落实管护责任,保证植树成活率
  
  各绿化单位要按照义务植树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和考核制度,对辖区内各单位进行三核一定,即“核实单位、核实人数、核实任务”,划定义务植树责任区。各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尽职尽责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要做到包栽、包活、包管护、包成林,并实行认栽、认建、认养、认管的管护责任制,确保植树成活率。
  
  同志们、朋友们,社会和谐,生态先行。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党动员,全民参战,全社会参与,为共建绿色美好的家园积极贡献力量!
  
  
资兴市绿化委员会
 
2019年2月26日

编辑:龙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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