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检察官中秋节的"特殊礼物"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彭跃军 编辑:龙志飞 2019-09-16 16:12:13
—分享—

       资兴新闻网讯(通讯员 彭跃军)“感谢检察官让我们能过一个安心的中秋节了!” 9月12日,资兴市八面山瑶族乡豪园村的村民李某某、樊某某两人在资兴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书上签字后,感动地对检察官说道。

 

      2019年4月27日,资兴市八面山瑶族乡豪园村李某某、樊某某商定到该村豪园电站边上的河道流域“流窝口”,采用电击的方式捕鱼,被资兴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所携带的电瓶、升压机头灯、自制的竹竿网兜、鱼篓及渔获物被依法扣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李某某、樊某某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止使用的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2019年5月29日,资兴市公安局将该案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系初犯、偶犯,本观恶性不深,且检察官走访调查发现:李某某、樊某某俩人为人老实,待人忠厚,邻里关系和谐,也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该村干部多次到检察机关反映两人一贯表现良好,能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检察官在审查中两人认罪认罚,并具结悔过,积极落实生态修复措施,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李某某、樊某某俩人不起诉。

 

      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为了让李某某、樊某某俩人安安心心地过好中秋节,检察机关决定:给李某某、樊某某俩人送上一份中秋节的特殊礼物,9月12日在资兴市八面山瑶族乡豪园村进行了巡回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参加活动的村民纷纷表示,参加这次公开宣布不起诉活动,让他们受到了一次法律知识的教育。回去后,还要教育好身边的人不做违法的事,不乱砍乱伐,要保护好土地与河流及野生动物,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彭跃军

编辑:龙志飞

阅读下一篇

返回资兴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