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如何防性侵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有发生,令人痛心不已。为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家长防护意识,现梳理出几种性侵犯罪行为手段和案例,警醒大家提高认识,增强防范意识,远离性侵害。
通过快手、QQ等网络软件结识“大灰狼”
案例1:
被害人刘某某通过“QQ表白墙”认识犯罪分子袁某某,随后确定为网恋关系,十多天后二人见面,袁某某将刘某某骗至宾馆便不允许其离开,通过各种威胁、强迫手段强行与刘某某发生性关系,限制人身自由达五个多小时,最终刘某某被性侵。
敲重点:未成年人不要通过快手、QQ、微信等聊天软件结识陌生人,尤其是不要接受陌生人邀约见面。
以“恋爱”为名行犯罪之实
案例2:
犯罪分子陈某某为满足自己的欲望,以“耍朋友”的名义,同多名未成年女性保持男女朋友关系,并借机索要私密照片,从而使关系更进一步,达到发生性关系的目的。陈某某以耍朋友名义,在明知被害人曾某某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依然同曾某某发生了性关系。
敲重点:未成年人要拒绝网恋,不要在网上讨论私密话题、发私密照片。
马路边的零食诱惑
案例3:
犯罪分子缪某某连续三天在一条新修的公路边,三次对途经此地上学的被害人张某某(女,9岁)采用亲嘴巴的方式实施猥亵,事后给5元钱让其不告诉父母。最终,张某某的监护人发现张某某被猥亵的事遂报警。
敲重点:未成年人不要接受陌生人给予的零食、钱财,以防受到侵害。
“醉酒”会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
案例4:
犯罪分子殷某某与朋友以及被害人钟某某一起吃宵夜喝酒,殷某某在钟某某醉酒后将其带回宿舍,趁钟某某意识模糊之机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敲重点:未成年人不要外出饮酒,不要跟随他人去不熟悉的环境。
谨防“熟人”作案
案例5:
犯罪分子吴某某应朋友邀约在饭店吃席时,趁被害人黄某某(女,5岁)的监护人不在其身旁,将正在玩耍的黄某某从后面抱起,用手对黄某某的下体进行猥亵。
敲重点:家长带娃的时候,要时刻看管好自己的孩子。
普法进行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上述5个案例中的犯罪嫌疑人均已或即将
受到法律的严惩。
保护未成年人,家长要积极履行好监护义务。对于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家长作为监护人,要适时和孩子多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孩子的心理动态和学习生活状况,如果发现孩子有不按时回家、经常外出聚会、经常上网聊天等反常情况时,更要引起足够重视。政府也将继续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涟源市妇女联合会
编辑:陈如婧
三审:廖英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