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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直播间抢金币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来源:南岸政法、长沙打非专线 编辑:陈如婧 2025-06-04 1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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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涉案公司虽披着“直播+电商”数字化经济、tiktok新风口、跨境电商等吸引眼球的外衣,但其本质是典型的割韭菜的资金盘游戏。

案例详情

2023年6月,被告人牛某现、杜某以禾枫(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枫公司”)运营模式为蓝本,从禾枫公司讲师被告人李某岗处获取相关资料修改后涉及震烨跨境投资项目,成立重庆震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烨公司”)开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该公司通过招商大会、讲课培训等对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以租赁手机芯片设备在TIKTOK(海外抖音)抢直播间宝箱金币为由,5台9900元起租,租期一年,承诺月收益为投资金额的16%-25%高额固定返利,各级推荐人最高可获得月收益投资金额35%减去下级已得比例的提成。

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12月9日,震烨公司与652位投资人签订865份合同,累计吸收投资金额约6004.76万元。

案件处理

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牛某现、杜某、宋某、郑某风、李某岗、周某利、刘某超、王某十年三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的罚金。

案件警示

传统的非法集资案件是依托企业承诺刚性兑付返本付息的方式来吸收资金。震烨公司以国内头部互联网企业为名开展的非法集资,而且涉及的项目是类似于“在微信群里面抢红包”、“直播间抢金币”,是把场所从微信群转移到直播间。其次该案中宣传的项目投资回报率超高,以此迅速吸引投资者入局。

来源:南岸政法、长沙打非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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