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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疲劳驾驶!这份水上安全指南请查收!

来源:上海海事 编辑:黄欣 2025-03-29 17: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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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疲劳驾驶!

这份水上安全指南请查收!

船舶航行环境复杂,船员长期处于高压、单调的工作状态,极易因疲劳导致反应迟钝、操作失误。很多水上事故与疲劳驾驶直接相关,事故一旦发生,轻则延误航期,重则船毁人亡!

船舶航行安全无小事,

海事提醒广大船员和航运企业:

科学防范疲劳驾驶,

共同守护平安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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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以案释法:血的教训敲响警钟

➤案例一:

2010年6月30日0431时,新加坡籍集装箱船K轮(总吨31070,船长233.17米)自广州港驶往新加坡途中,触碰珠江口大担尾水道沥心排礁,造成该轮船壳变形、破损,多个舱室进水,船舶缓慢下沉,该轮随后应急航行至香港南丫岛以西水域抛锚,不久船艏下沉坐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初步评估约人民币2000万元,构成水上交通重大事故。

经调查分析,值班驾驶员疲劳值班戒备不足,没有及时纠正偏航,没有对船舶偏航带来的风险保持应有的戒备,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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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1年8月26日2145时许,“S”轮在长江某水域上行过程中由于驾驶员打瞌睡左手搭在舵上,导致船舶进入下行通航分道,与下行的“W”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S”轮球鼻首、左锚链舱、左舷船首上部空舱破损,“W”轮左舷船中载重线处船壳板局部凹陷变形、左舷船中至船尾生活区前部主甲板以上栏杆和舷梯损坏、左舷生活区内厨房、餐厅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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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启示:

• 疲劳驾驶=高危操作:

反应迟钝、判断失误风险激增!

• 侥幸心理=事故源头:

一次疏忽可能毁掉职业生涯甚至生命!

02 法律规定:这些红线不可触碰!

1.《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一百二十条

➤航运公司及船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船员疲劳操作。除紧急或者超常工作情况外,负责值班的船员以及被指定承担安全、防污染和保安职责的船员休息时间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任何24小时内不少于10小时;

(二)任何7天内不少于77小时;

(三)任何24小时内的休息时间可以分为不超过2个时间段,其中一个时间段至少要有6小时,连续休息时间段之间的间隔不应当超过14小时。

2.《船员条例》第二十六条

➤ 船员在船工作时间应当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不得疲劳值班。

3.国际公约《STCW》核心要求


• 休息时间细化规定:

➤ 任何7天内休息时间不少于77小时,即平均每天至少11小时。

➤ 禁止“连轴转”值班:值班船员必须保证每班不超过4小时,两次值班间隔至少6小时。

• 船公司义务:

需制定《船员作息计划表》并留存记录,随时接受海事部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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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必看:预防疲劳驾驶这样做!

1.科学作息:  

• 严格执行轮班制度,确保每班不超过4小时。

• 利用休息时间补充睡眠,避免熬夜、饮酒。

2. 自我调节:

• 感到困倦时及时报告,切勿硬撑!

• 短暂闭目、伸展运动、冷敷提神(但不可替代必要休息)。

3. 健康管理:

• 定期体检,关注慢性病(如高血压、睡眠呼吸暂停)对疲劳的影响。

船公司责任:安全管理不容忽视!

1.合理排班:根据航次任务配备充足船员,避免超负荷工作。  

2. 教育培训:每季度开展防疲劳安全培训,强化船员责任意识。  

3. 动态监督:  

• 安装电子巡查系统监控船员值班状态。

• 建立“疲劳驾驶报告-响应”机制,鼓励船员主动反馈。

4. 人文关怀:提供舒适休息舱室,保障船员饮食营养。



来源:上海海事

一审:黄欣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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