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作品范围
凡2012年1月至2014年1月之间发表、出版、播出、公演的歌曲、文艺类图书、戏剧、电影(广播)专题片,第一作者为本市的,均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20日为申报期。逾期申报的作品不得参评。
三、申报材料
1.歌曲的歌词、曲谱一式10份,普通录音带或CD碟一套;戏剧报送剧本2套,VCD或DVD碟2套;广播专题片报送普通录音带或CD碟一套;电影、电视专题片报送VCD或DVD碟2套;图书送样书10套。
2.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打印。
3.申报材料要在2014年4月20日前报送至资兴市文明办,并到市文明办填写申报表。联系电话:0735-3322431。
4.申报材料一般不退还,请自留备份材料。
资兴市文明办
2014年4月10日
编辑:龙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