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1日,长期居住武汉的何某华(男,43岁,资兴市人)从武汉返资后,在被告知、且要求其居家隔离的情况下,仍拒不执行资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小组发布的命令,与他人及不特定人群密切接触,造成严重后果。2月2日,何某华被郴州市疾控中心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何某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现何某华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已被医疗机构隔离收治。
警方提醒,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关键阶段,公民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齐心协力抗击疫情。
资兴市公安局
2020年2月8日
附原件
来源:资兴新闻网
作者:资兴市公安局
编辑:龙志飞 欧文君
三审:龙志飞
本文为资兴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zixingxinwen.com/content/2020/02/08/67003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