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5日至9月15日,郴州市县市区委第十一巡察组对资兴市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14日,巡察组向资兴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巡察组反馈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通过主动认领、分析研讨、细化任务、征求意见、集体会审后,制定印发了《资兴市人民法院关于郴州市县市区委第十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不遗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三是加强跟踪督办,注重整改时效。坚持强化督促督查抓整改,建立了“主要领导督促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督促责任部门、部门责任人督促具体责任人”的“三位一体”督查督促机制,严格把控整改工作时间节点,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先后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4次,领导小组工作专题调度会议2次,督办重点问题8次。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方面
1.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不经常”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资兴市人民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了院党组书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责任人,并要求党组每两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集中研讨。二是制定学习计划,加强理论学习。制定了《资兴市人民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第四季度学习计划》,确定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研讨专题,并编印了学习资料集。9月6日、11月15日、12月2日党组中心组按要求开展了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纲要》等会议和文件精神。10月21日,党组书记、院长罗志卫以《学党史 知党情 感党恩 跟党走》为主题为全院干警上了一堂党课,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关于“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转变“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干警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的必修课。一是以制度促学习。党组切实按照《资兴市人民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1月22日,院机关党支部和法庭后勤联合支部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论专题学习,各支部书记进行了会议精神解读和理论知识培训。二是以考促学。11月22日,组织院机关党支部和法庭后勤联合支部44名党员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知识测试,检验党员学习成效,强化学习效果。三是以“晒”促学。党建专干每月定期公布全体党员“学习强国”的学习积分和排名,通过“亮积分、晒排名”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激活了党员干部的学习主动性,增强了理论学习的自觉性。
3.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满足于学习留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用为本,在学用结合上再拓展、再深化,把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为群众提供更多的解纷方式选择,努力实现司法为民。一是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学”为先不动摇,抓住笃行求实这个关键,不断深化学习内容、丰富学习载体,建立原原本本研学、立起专题深学、突出重点精学、宣传阐释助学、领导示范带学、联系实际践学的学习机制,切实围绕司法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带着问题学理论,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寻求理论指导,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际工作。二是加强政策学习和问题研讨。12月2日,院党组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研究讨论了我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完善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问题,推进了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在郴州市率先建立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工作的规定》,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诉中调解,协助法官做好纠纷化解工作,使矛盾纠纷实现当天调解、当天兑现。2019年,我院人民陪审员共成功调解案件220件。同时加强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设,开展了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和跨域立案工作,使诉讼服务由线下走到线上,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解纷、一站式服务。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院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院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配优配强工作队伍,完善舆情监测队伍管理,挑选8名政治素质过硬、文化素养高、道德品质优良的年轻干部组建了网络舆情管理志愿小组。二是注重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完善了《资兴市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院重点工作,与政治建设、党的建设、审执工作、文化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和分析研判。党组每季度集体研学意识形态工作至少一次,分析研判我院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至少一次。12月2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资兴市委宣传部召开的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座谈会精神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对第四季度意识形态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
5.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增强脱贫攻坚主动性。一是加强扶贫政策培训指导,提升干警帮扶技能。院政治部收集整理扶贫政策文件、基础数据、验收标准等资料,归纳总结了扶贫工作相关政策和问题说明并印发给全院结对帮扶干警。11月28日,组织召开结对帮扶工作会议,对结对帮扶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党组书记、院长罗志卫要求全院结对帮扶干警,多一份热情、多打一个电话、多走访一次、多熟悉贫困户情况、多熟悉扶贫政策。二是督促结对帮扶人履职,切实开展入户走访。11月和12月,组织全体结对帮扶责任人按照市委“一谈二查三问”要求先后两次开展扶贫走访,与贫困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为贫困户宣传就业、教育、医疗等政策,帮助贫困户计算纯收入和受益情况,并完善扶贫资料。同时,举一反三,12月院扶贫办对全体帮扶责任人的扶贫手册进行了检查,了解结对帮扶责任人走访情况,确保所有帮扶责任人按要求走访到位,扶贫手册填写完整。三是加大帮扶力度,落实帮扶资金。组织全院干警购买贫困户种植和经营的农产品,营造“以买代帮”的消费扶贫良好氛围。我院向贫困群众及贫困村拨付扶贫专项资金共计13万元。
(二)政治建设淡化虚化方面
6.关于“党组表率作用淡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思想动员。9月27日,机关党支部和法庭后勤联合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就党员开展参与“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活动进行了再强调再动员,增强党员的党性宗旨意识和先锋模范意识,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10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就充分发挥党组表率作用进行强调,要求所有党组成员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做干事创业的表率、做廉洁务实的表率、做自我革命的表率,不断增强党组的凝聚力、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党组成员主动亮身份。为每一位党组成员制作了党员身份牌,并摆放在办公桌上主动亮明身份。自觉规范言行举止,彰显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组责任和党员责任一同担起来。同时,在立案服务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党组成员轮流到立案庭接访。三是做党建工作的表率。12月13日,机关党支部和法庭后勤联合党支部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并带头针对党员身份意识缺失、表率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开诚布公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治治病的效果。四是加强党建文化宣传。党组群策群力,打造了党建文化宣传新阵地,在办公楼五楼建设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党建文化长廊”,用70块展板图文并茂地展示了党的思想、党的历史、党的建设、党章党规等内容,引导全体干警“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激发党员干部作表率、当先锋的热情。
7.关于“党组执行力不强、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党组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加强督查督办抓落实。充分发挥党组“领头羊”的作用,抓重点抓难点促进全院发展。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等议定的重要事项重点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由办公室、政治部等部门抓好跟踪落实,党组对重点问题重点过问重点督办。二是树立良好责任导向。切实把抓落实与奖惩结合起来,对忠诚务实的干部在考核、评选、等级晋升等活动中优先考虑;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干部严肃问责,切实在全院营造一种说干就干、干就干好的工作氛围。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和纪检组交办的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对违纪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工作作风懈怠,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名干警给予了政务警告处分。四是切实解决执行难。针对案件执行难问题,党组切实发挥把舵作用,创新执行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调研活动,研究制定了《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方案(试行)》,新设“查控组”,加大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力度;调整设置了三个执行办案组,全力突击执行实施案件。落实“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工作机制,党组书记、院长定期参加执行例会,指导执行具体工作。强化执行力量,为执行局新配备执行人员3名,包括正式干警1名、聘用书记员2名,在人财物多方面对执行工作予以倾斜保障。加大制裁和打击力度,加大对拒不履行的司法拘留、拒执移送、失信发布等司法惩戒力度,10月14日-12月14日整改期间,共拘留被执行人26人,发布失信黑名单140人次,以拒执罪移送公安1件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资兴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畅通了与资兴市人大、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等执法监督和信访投诉部门的涉诉信访办理机制,当事人的诉求直达执行局,由执行局局长直接处理。推进执行公开,推行“阳光执行”手机APP,方便执行申请人了解案件进展,随时与执行法官沟通联系。五是增强工作实效。针对州门司法庭办公楼建成完工未投入使用的情况,党组积极与省财政厅汇报协调,加快办公设备购买审批流程。采购专项资金到位后,督促综合办公室将法庭所需的办公设备购买到位。2019年11月,州门司法庭已投入使用,工作人员已入驻州门司法庭办公办案。
8.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政治和组织原则,加强院党组决策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一是完善制度,科学决策。制定了《资兴市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凡属我院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明确了决策程序。对3万元以上的支出按《资兴市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纳入“三重一大”议事议程。10月16日、10月18日,党组分别对脱贫攻坚帮扶资金、东江法庭建设需缴纳费用等大额资金的使用按程序经党组集体讨论决策通过。二是加强管理,规范采购。制定完善了《资兴市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与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细化了固定资产的内容,明确了物资采购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和采购部门。
(三)组织建设弱化边缘化方面
9.关于“党的建设弱化,重业务轻党建情况严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好支部五化建设,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为全体党员订购了2万元的党建书籍,并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了《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建业务知识,严格按规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会会议,规范支部日常组织生活的开展。规范支部手册填写,明确各支部书记对支部手册的填写承担第一责任,各支部组织委员承担直接责任,提高支部手册填写的及时性、规范性。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在支部选举、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中一律实行票决制。我院在10月31日胡慧同志预备党员转正与12月4日发展预备党员赵伟、唐鸿、李丽时均采用票决制。同时,规范支部工作流程,制定了支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流程图。三是规范党员积分管理。9月27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资兴市党员积分管理办法》,明确和细化了我院党员积分加扣分项目,并严格按照《资兴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积分项目表》规定对党员积分实行加分和扣分。同时落实评定公示评议要求,每季度在党建专栏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院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确保班子成员从思想上领会精神、把握准则,推动规范有序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二是立行立改,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在10月29日召开的院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院长罗志卫专门就此项整改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并就落实整改情况作了专项说明,做到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自我批评开门见山,不遮不掩,互相批评直面问题,辣味十足,毫不留情,尖锐提出批评意见。整个民主生活会有交锋、有交心,班子成员们都红了脸、出了汗,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三是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12月13日,机关党支部和法庭后勤联合支部严格按程序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按照“红脸出汗找差距”的要求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亮短揭丑,相互批评坦诚相见,通过思想上的碰撞和交流,达到推动工作的目的。同时,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做好了会议记录。
11.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组织人事政策规定,加强人员管理。一是学习规范干部选任程序。12月2日,院党组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点熟悉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程序和内容,切实做到选人用人工作坚持标准不动摇、执行制度不走样,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性和公信力。会议决定今后将严格按照《条例》研究干部任免工作,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到位。二是加强工作汇报。针对未按规定进行岗位交流的问题,我院已将调整方案上报资兴市委组织部和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等候批复。同时,对干部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如达到任职年限,及时将情况向组织部门和上级法院进行汇报。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关心关爱干警。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资兴市人民法院谈心谈话制度》,强化领导干部与广大干警的联系,全面掌握、关心干警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情况,不断增强法院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11月19日党组书记、院长罗志卫对执行局全体干警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和告诫。12月5日,又与院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各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干警开展了谈心谈话,对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同时,注重保障干警权益,重视年轻干部的培养,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让好干部留得住、干得好。四是针对临聘人员聘用退出机制不规范的问题,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研究制定了《资兴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分类、统一管理,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遵循公开、公正、全面、及时原则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考核,严把聘用人员进出口关。12月5日,我院对全体聘用人员进行2019年度考核,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聘用人员评定等级,并作出是否续用的意见。
(四)作风建设要求不严方面
12.关于“考勤制度偏松软”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纪问责。一是完善考勤制度,实行奖勤罚懒。完善了《资兴市人民法院考勤管理办法》,并将纪律作风纳入绩效考核与奖金分配办法。严格上班工作纪律,迟到、早退、旷工等违规情况根据院《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方案》实行一人违规全部门人员集体扣分的相互监督机制,与绩效考核奖金挂钩。同时规定,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取消当事人全年绩效考核奖金,并给予相关纪律处分。二是针对巡察组开展作风督查时发现个别职工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问题,我院已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警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责令检讨,扣发了1个月的绩效考核奖金,并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加强法庭作风管理和工作纪律监督。制定了《资兴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内务管理制度》,对法庭上班纪律进行不定时检查。11月8日,政治部会同综合办公室等部门对法庭上班纪律和考情情况进行了抽查,督促法庭紧绷作风纪律这根弦。
13.关于“‘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规发放的奖金补助进行清理清退。成立违规资金清退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督促在职在岗人员和退休人员按时清退,在编在岗干警及退休人员已全部清退到位。同时积极发动全院干警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联系离职人员进行清退。大部分违规发放的奖金和补助清退到位,还有一部分离职干警、辞职聘用人员、原借调人员因不愿退或因联系不到尚未追缴到位。二是建章立制,制定了《资兴市人民法院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工会收入管理和支出管理。三是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0月25日,组织全院干警参加资兴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大宣讲,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干警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五)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落实有差距方面
14.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教育工作存在短板,工作人员工作不严谨和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党组书记、院长履行领导责任,每年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带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对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4次,听取班子成员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半年向党组汇报1次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队伍管理,完善了《资兴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资兴市人民法院请休假制度》《资兴市人民法院考勤管理办法》等11项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依规章理事。三是坚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常态化,打造了廉洁司法文化长廊,让干警在日常工作中接受教育熏陶,守住底线瞄准高压线,达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廉政教育目的。四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干警谈心谈话工作。2019年院长分别于2月22日、6月14日、8月15日、11月19日与86人次干警开展廉政谈话;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截止到11月30日,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5519张。
15.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存在乱作为、慢作为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约谈进行警示。 12月2日,党组书记、院长罗志卫对存在乱作为、慢作为现象的个别执行干警进行约谈,提出了教育批评,起到了良好警示作用。今后,对发现有消极执行、乱执行等现象,坚持有错必改、有错必纠,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二是开展执行队伍廉洁警示专项教育。党组书记、院长罗志卫对执行局全体干警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强调了“五个严禁”“十二条禁令”“八个不该”,增强了干警的法纪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11月19日,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姚永飞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相关禁令和规定,强调了执行程序中的节点管理,杜绝消极执行和乱执行,强化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同时,为执行局干警制作了新的工作牌,标明办案干警姓名和工作岗位,全体执行局干警从10月起开始着装规范、挂牌执行。三是对巡察反馈涉及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没有进行参与分配的个案标的款已收回发放给了当事人,并已启动恢复执行程序,积极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加大力度尽快执行到位。
16.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4名干警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960元的问题,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对涉事4名干警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4名干警已全额退还违规报销的费用。同时,财务室对差旅费报账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了干警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确保报账程序和报销金额符合规定。二是完善财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了《资兴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和《资兴市人民法院公车管理办法》,规范财务支出管理,明确财务支出需凭合法的票据、内容完整的附件。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进一步明确了对公车油卡的管理要求。针对支付公务车IC卡充值无加油明细表、支付会务费无会议方案及签到花名册、支付春节贫困户慰问金无签字花名册等问题,进行仔细核实,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供了报账明细和情况说明。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内部监管。在《资兴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收款人为法人的必须实行公对公转账,并将严格执行。同时,明确了往来资金的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四是全面清理往来挂账,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共清理到位其他应收款”往来科目挂账51笔。其中经湖南广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经院党组会研究,向省财政厅申请核销23笔。收回干警个人借款6笔。因无法收回或记账错误导致长期挂账的20笔,经院党组会议研究批准进行核销、调整。清理“属于押金(责任金)或3年以下工程借款5笔。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做到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按照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持续狠抓,久久为功,进一步巩固拓展成果,强化工作落实,在持续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是切实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紧紧抓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根本不放松,扭住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这个关键持续发力,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作示范、当标杆,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责任。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落实“一岗双责”,增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好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努力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可靠、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坚强领导集体,打造一直忠诚干净担当、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
二是持续用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决克服“闯关”思想,持续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整改完成的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回潮”和“反弹”;对已整改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抓常抓长,持续跟踪督办,一以贯之抓好落实。对持续推进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挖问题病灶,追根溯源,日常管理存在宽、松、软,内部约束制度机制缺失或失效等问题,从体制机制等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切实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全院党员干部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司法工作水平提升的过程。
三是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解决点上问题与建立健全面上制度机制结合起来,既着力解决具体人和具体事的问题,也着力解决体制机制制度问题。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对标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严格制度管理,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强化监督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5-3326137;邮政地址:湖南省资兴市东江南路121号资兴市人民法院政治部;电子邮箱:2335595685@qq.com。
中共资兴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2月28日
来源:资兴新闻网
作者:中共资兴市人民法院党组
编辑:龙志飞 欧文君
本文为资兴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zixingxinwen.com/content/2020/05/29/7301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