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资兴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一名摩托车驾驶人未戴头盔,民警将其拦下进一步检查发现,驾驶人没有携带驾驶证,并且车牌也是纸质的假牌。
最终,摩托车驾驶人廖某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未携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被依法处以扣留机动车,合并罚款共计2100元,驾驶证记15分。
交警提醒:车牌是国家车辆管理法规规定的具有统一格式、统一式样,由车辆管理机关进行审核、检验、登记后,核发的带有注册登记编码的硬质号码牌,不得擅自更改。
来源:资兴新闻网
作者:欧阳雨桐
编辑:龙志飞 欧文君
三审:龙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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