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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以案说法丨 “霸道”黑车落网记

来源:资兴新闻网 作者: 曹裴媛 李二涛 李文军 编辑:龙志飞 何城基 2020-09-18 18:31:0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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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联众出租车公司一名的士司机提供的视频显示,视频中一方人员为了阻止的士司机在五岭广场候客,聚集了十多人阻挠乘客上车。随后,双方将冲突扩大至附近路段,影响过往车辆的正常通行。

“黑车非法组织长期到这里驻点非法营运,然后对于我们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威胁,甚至殴打,然后阻客甚至拦车。”资兴市联众出租车公司负责人郝祎鼎说。

类似的事件,在资兴市城区也曾多次上演,正规出租车公司的车辆频频受到黑车司机的堵截。同时乘客也对突然群围上来的陌生人感到恐惧,阻碍了他们的行程。

“在罗围这个地段,至少有五个人以上,遭到了他们这个非法组织的殴打。”郝祎鼎说。

拦车阻客事件发生后,大多的士司机也都会报警处理,但是由于黑车司机往往是听到风声就一哄而散,执法部门很难对黑车司机这一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要认定它是非法营运的话,必须要乘客本人承认发生了交易,所以对我们这个取证也是比较难的, 再一个他的隐蔽性高,他停在哪里我们是没有办法发现。”资兴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稽查队长何润东说。

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从2016年年初开始,黑车司机廖某平、谢某刚和宋某华等人召集20多名黑车司机,通过微信群为联系纽带,每天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了一个以廖某平为首、谢某刚、宋某华为骨干成员,郭某冰、邓某前等人为成员的非法抢占客运市场的违法集团,对外称“丰利公司”。

为了便于“公司”管理,廖某平、谢某刚、宋某华要求每名成员每月缴纳400元会费,费用一部分用于协调关系、一部分用于摆平拉客打人的赔偿费用、一部分用于“公司”开支等费用。为了非法抢占资兴至郴州市区、郴州高铁西站的客运市场,打击竞争对手、形成强势地位、谋取经济利益、树立非法权威、扩大非法影响,廖某平、谢某刚多次组织、策划、指挥团伙成员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客运市场的经济秩序,为非作恶,威胁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黑的士’非法运营行为严重影响我市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损害了出租客运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在争抢客运生意时发生的围堵、拦截、纠缠、殴打等行为引发的违法犯罪,更是对我市社会治安和城市形象造成了影响。资兴市扫黑办工作人员樊敏说。

在资兴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场,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以来,被告人廖某平等七名“黑车”司机,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长期从事非法营运,并对正当营运的出租车司机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出租车行业的正常运营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

“通过审判,发现该案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有组织性,参与人数多 以所谓的“丰利公司”和微信形式组织在一起,并且有组织制度;二是都是些无业的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多数人有不良劣迹;三是法制观念淡薄,出租车行业需要有资质,但他们都在明知无行业资质公然从事非法营运;四是公然藐视法律,践踏法治,在公共场所对合法出租车进行围堵、拦截、纠缠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给当地群众出行造成恐慌,危害社会。”资兴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菊生说。

2020年5月29日,资兴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廖某平、谢某刚,陈某华、郭某冰等人一年十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决生效后,多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2020年7月15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从严从快惩治原则 ,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保证审判质量,彰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促进行业治理。通过该案的审判,我市出租车行业运营更加规范有序,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周菊生说。

“今年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交通运输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其中,成功打掉以廖某平为首的非法抢占客运市场的违法犯罪团伙,就是行业专项整治的重要成果。”樊敏说。

来源:资兴新闻网

作者: 曹裴媛 李二涛 李文军

编辑:龙志飞 何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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