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资兴市交警部门执法小分队在G357国道上路纠违时,发现一辆大货车驾驶员何某有类似饮酒后的状态,并叫其下车,用酒精呼吸气进行酒精含量检测。
经检测,何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交警部门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从A1级降为B1B2。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欧阳雨桐 兰星星
编辑:何城基
三审:龙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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