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资兴交警在三都镇一路段执勤时,拦下一辆违法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有酒气,于是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55.1mg/100ml,已构成酒驾。
经民警核实后得知,该驾驶人于去年8月份同样是在此路段被大队民警查获酒驾,这次属于再次酒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驾驶人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并处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欧阳雨桐 兰星星
编辑:龙志飞 何城基
三审:龙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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