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违规野外用火现场
2月22日,资兴市森防指办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国道G357线昌和碎石厂附近有人在违规野外用火,接警后,资兴森防指办值班员迅速调度东江街道办事处及护林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前往查处。
违规野外用火人王某彬是东江街道仁里村村民,她在高火险天气进入了禁火区域野外用火清烧田埂。王某彬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今年二月份以来,资兴晴好天气居多,森林火险处于高危险期间,接下来的元宵节与春耕生产、清明节都是防范野外用火的关键时期。王某彬是2月1日资兴发布禁火令以来第一位因为违反相关规定被处罚的人员,公安机关希望广大市民以此为戒。
“公安机关将依据资兴市人民政府禁火令第1号令的相关规定,对野外违规用火从严从快从速坚决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处罚管理规定的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坚决予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资兴市公安局森林大队中队长罗玮说。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欧阳雨桐
编辑:龙志飞 欧文君
三审:龙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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