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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资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廖英武 欧文君 2021-07-02 19: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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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选举法》《湖南省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湖南省、郴州市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资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设立资兴市选举委员会。资兴市选举委员会在中共资兴市委和资兴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资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龙柏武 市委副书记

副主任:庞方和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杨书明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委 员:刘向前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梁 毅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玉红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志斌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吴成彪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郭小明 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主任

宋孝悌 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张建新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阳小明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华健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雄英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尹 盛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由杨书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选举委员会的职责:

(一)制定选举工作计划、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向选民宣传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解答有关选举工作的具体问题,组织、指导选举工作;

(二)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名额;

(三)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

(四)确定选举日期;

(五)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六)主持投票选举;

(七)确定各选区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颁发代表当选证书;

(八)负责选举经费的管理使用;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资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资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廖英武 欧文君

二审:林依娜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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