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罗志卫同志辞去资兴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9月23日资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1年9月23日资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罗志卫同志辞去资兴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备案。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资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欧文君
二审:林依娜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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