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通报了一起道路交通违法事故。
12月19日,郑某驾驶的白色轿车行驶至鲤鱼江大桥路段时,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直接撞上了前方由曹某锋驾驶的出租汽车,造成3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与此同时由曹某敏驾驶的银灰色轿车行经该路段时,因未与前方郑某所驾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郑某所驾车辆因受撞击影响,二次追尾曹某锋所驾出租车,造成3车连环相撞的道路事故。
当事人郑某、曹某敏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交警提醒,驾车出行,遇有交通滞留时要按序排队通行,切勿随意停车,避免道路拥堵。同时,行车过程中请保持安全车距,切勿争道抢行、随意变道,如果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请及时拍照取证后报警,迅速撤离事故现场,确保道路畅通。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欧阳雨桐 王杰勇 兰星星
编辑:黄珊珊
二审:李科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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