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市监联发〔2022〕8号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1]7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资兴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严厉打击校外托管机构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现将校外托管机构违规举报电话向社会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对有以下情形的校外托管机构予以举报。
一、禁止无照无证、超范围经营。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必须依法办理商事登记,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应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并严格依法依规按照登记的业务范围和服务场所开展托管服务。
二、禁止超标准、超时间收费。校外托管机构必须与家长(监护人)签订托管服务协议书,明确托管期限、收费标准、双方权利和义务、退费及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在服务场所公示托管收费标准,不得收取公示之外的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三、禁止不规范的托管行为。校外托管机构不得提供过夜住宿服务,不得开展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和辅导活动,不得从事与托管活动无关的其他业务。
四、禁止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场所经营托管机构。校外托管机构服务场所和设施必须符合消防、建筑、环保、卫生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格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履行保障学生安全的义务。
五、禁止在托管期间发生欺凌的伤害事件。在托管服务期间,做到全程有人看护监管,防范学生间打斗、欺凌和工作人员侵害、体罚学生等事件发生。保障学生托管期间接送安全。
六、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严格落实卫生、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保障托管环境、生活用品和食品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举报电话:
资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35-3228655
资兴市教育局:0735-3320752
资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兴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11日
来源:资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兴市教育局
作者:资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兴市教育局
编辑:陈如婧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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