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在唐洞市区梦圆新城路段,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存在超载等违法行为,便立即将其拦截检查。
该辆电动自行车共载4人,他们都没有佩戴头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现场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驾驶人朱某依法进行了处罚。
驾驶人朱某超载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八项、《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被现场处以50元罚款。驾驶人朱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处以20元罚款。
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超载,会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若出现紧急情况,电动自行车刹车制动不及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请电动自行车车主佩戴头盔骑行,不要超载行驶。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曹精元 兰星星
编辑:陈如婧
三审:廖英武
本文为资兴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zixingxinwen.com/content/2022/10/26/11980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