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坤全,女,汉族,1970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1991年参加工作,先后资兴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事庭副庭长、庭长、林业庭庭长,2006年任副科级审判员,2008年任一级法官。2010年调入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任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一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科科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敢打硬战,曹坤全同志办理了衡阳破坏选举案、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薛峰受贿案、嘉禾原政法委书李德笑受贿案等一大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该同志坚持司法办案与诉讼监督并重,深耕监督主业。为了让群众对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曹坤全同志以检察“工匠”之心锤炼案件,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小”案。
主动服务,曹坤全同志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积极投身办案一线,在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方面发挥了骨干作用。在疫情防控期间,加班加点对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督促从快从严批捕起诉妨害疫情防控、制售假口罩等涉疫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健康安全。把服务经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履职之本,旗帜鲜明地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为市检察院扫黑办主任,积极履职,迎难而上,与“1.22”专案组成功办理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资兴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善带队伍,曹坤全同志带领的公诉团队精诚团结,长期稳定地保持全市领先的优势,并多次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先进单位,获评“湖南省巾帼文明岗”等殊荣,团队先后涌现出全国普法优秀辅导员、全省十佳优秀公诉人、郴州市人民满意的基层政法干警等一批郴州、全省乃至全国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都接受过曹坤全的指导。
来源:资兴市文明办
作者:资兴市文明办
编辑:陈如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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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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