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资兴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经2022年12月22日政协资兴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协商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资兴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陈一之同志代表政协资兴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政协资兴市第十届委员会
编辑:何城基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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