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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资兴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中共资兴市水利局党组 编辑:何城基 2022-12-30 23:39:2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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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4日至6月14日,十三届市委第一轮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巡察,并延伸巡察了市杨洞水库管理所、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7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赵品亮任顾问、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国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汉腾、李劲松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我局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先后5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整改期间,先后多次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会议、工作例会,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三是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指出的3类14项30个问题,局党组全面梳理问题清单,查找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充分酝酿、几经修改完善,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报请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二巡察组审核同意后,下发了《中共资兴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资水党组发〔2022〕12号)。

(二)层层压实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利局党组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及任务分解表》,局领导班子、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主动认领问题、积极整改。局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股室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安排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每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巡察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偏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1):存在以会代学现象。2020年3月第二次党组扩大会议,原党组书记彭卫东连续传达了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及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5个会议精神,但没有结合水利局实际安排部署相关工作。2021年4月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书记张建国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郴州纪委六次全体会议精神,但没有组织党组成员就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开展讨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2022年10月13日,制定《中共资兴市水利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资水党组〔2021〕18号)和《党组议事规则》(资水党组〔2021〕17号)文件,并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相关制度和规定。二是规范党组理论学习程序。2022年10月16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第11次集中学习,严格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六个环节”开展学习,深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传达郴州市委督战资兴市委会议精神及上级领导讲话或文件精神时,开展集体讨论,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进行研究部署。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2018-2021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未按“六个环节”开展学习,如2020年第八次宣讲团专题辅导学习中,局党组书记未进行总结发言;学习记录不够严谨,如2020、2021年度中心组学习记录简单摘抄上级讲话精神、未充分体现开展讨论;未按“上下同题”要求开展学习,如2021年有4个指定学习专题未进行学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2年10月13日,制定《中共资兴市水利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资水党组〔2021〕18号)文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二是规范学习程序。制定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学习要求,对标对表、上下同题,严格按照学习“六个环节”专题组织开展集体学习。三是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对照市委宣传部下发的《2022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参考资料》,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和稳步促进全体人员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八个方面必学内容,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国家安全工作》《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选学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四是规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进一步规范了学习程序,严格按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六个环节”开展学习。按照市委宣传部工作要求和局党组2022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了党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五是规范资料管理。每次学习后,将2022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学习资料,努力营造赶、学、比、超的良好氛围。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3):党史学习教育理论学习抓得不实不细。干部职工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没有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进行思考,与从事工作、岗位职责脱节,存在就理论谈理论,空对空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方案。2022年9月19日,制定《关于落实市委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的十五条措施的方案》,并抓好“四史”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每季度公布一次学习强国积分排名,督促学分较少的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形成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二是有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对照我局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方案,按照方案抓好了“四史”宣传教育。购买发放了“四史”、《百年初心成大道—党史学习教育案例选编》年大党面对面》近平足迹系列丛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108套学习读本。并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干部理论培训、集中宣讲等形式组织了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第7次集体(扩大)专题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选学了《百年大党面对面》年初心成大道-党史学习教育案例选编》。党组理论中心组第9次集体(扩大)学习,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袁剑霖宣讲了《改革开放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结合“三讲三促”和“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和资兴市委落实郴州市委督战会议精神学习宣传。加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切实提高水利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觉悟。三是联系思想实际,开展约谈补学到位。2022年9月19日,局党组对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没有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进行思考,与从事工作、岗位职责脱节的16名党员干部进行集中提醒谈话,责成相关人员认真开展了补学,重新写出了党史学习教育四个阶段学习心得体会。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4):班子及部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2018年以来,罗小革、庞汉腾等四名班子成员都未在民主生活会或述职报告中对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报告。个别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与上年度雷同较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2022年10月13日,制定《中共资兴市水利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制度》(资水党组〔2021〕15号)文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运行机制、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等工作机制和制度。2022年9月16日在第三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上,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论述和网络意识形态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资兴市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增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管理。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2022年9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张建国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进行了审核并签字,对意识形态工作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5):未按要求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以来,局党组未严格按要求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多是以学习相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以及工作安排部署代替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按照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要求,2022年9月16日,结合我局实际,在国庆、二十大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分析和防范水利行业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确保水利系统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为欢庆“国庆”和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规范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程序,按照相关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研究要充分讨论,提升效果。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水利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真正做到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整改进度:已完成。

3.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对派驻监督的重要政治意义领会不深刻”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6):2020年7月下旬,市水利局计财股对半垅水库管理局、杨洞水库管理所2020年1-6月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并出具《资兴市水利局内审报告》,同年9月,第十一次党组(扩大)会议一致决定暂不将内审结果通报派驻纪检监察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2年9月16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派驻监督方面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对新时代派驻纪检组监督重要政治意义的思想认识。二是主动接受监督。积极主动与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沟通联络,3月22日、9月13日两次邀请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列席党组会议,主动接受对“三重一大”有关事项的监督,全力配合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开展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三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022年10月13日,制定下发了《资兴市水利局内部审计制度》(资水发〔2022〕32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局财务管理行为,促进廉政建设,促进审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2022年12月9日,制定下发了《中共资兴市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资水党组〔2022〕24号),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主要程序、备案程序、责任追究,每月15日和30日填报《“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表》,截止2022年12月12日,已向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报送7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还需持续发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立不牢”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7):农村安全饮水情况底数不清。全市上报农村自来水到户率为85%,局分管领导和职能股室负责人对未到户的15%部分底子不清、没有具体台账,不清楚具体分布在哪些乡镇、村、组,对下一步如何解决群众安全饮水问题思考不多、思路不清、措施不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摸排农村安全饮水。通过乡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摸清了未通自来水的镇、村、组及户,建立了台账。未通自来水的通过自接水管、取用井水、抽水机抽水等方式解决了安全饮水问题。二是制定农村安全饮水计划。结合实际,合理规划,采取“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的方式,着力解决农村群众饮水难、水质差等问题。2022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安全饮水维修养护计划资金155万元,用于维修养护,已全部落实在饮水工程项目。中央水利救灾资金600万元,80%的资金用于农村抗旱饮水工程。同时省级对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123万元,已全部下达到具体工程项目,对于无地表水源区域专门安排了70万元用水寻找地下水打井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8):对山洪沟治理重视不够,防灾措施有短板。全市13个乡镇(街道)、113个村、3个社区,14.08万人受到山洪威胁,仅有回龙山桃源河段山洪沟列入了国家十三五治理任务,其余山洪沟均未开展治理,十四五期间我市没有一条山洪沟列入省级计划,争资立项力度不大。全市山洪沟、农村河道防洪标准低,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落后,防汛形势不容乐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精心谋划山洪沟治理项目。对陈家河、下洞河、天鹅山河山洪沟治理进行项目包装,做好前期规划设计工作,积极向省水利厅汇报衔接,对我市开展山洪沟治理。截至2022年10月31日,已完成设计合同签定工作,项目进入前期设计阶段。二是大力实施山洪沟治理项目。实施蓼市河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目前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及批复,2022年10月底进行公开招投标,总投资320万元。三是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监管。利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逐年开展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维修养护工作。目前,2022年度维修养护项目已完成投资15万元,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干部管理‘失之于宽’监督约束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9):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个别局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躺平思想”,如总工王波对自己分管的工作“不清楚”知道”,争先创优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022年10月13日,制订《资兴市水利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资水发〔2022〕34号)文件,深化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从严抓实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开展警示教育。2022年9月19日,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王波开展警示谈话,通过谈话警示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争先创优意识,激励干事创业热情,提升精气神。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10):工作纪律松弛。2022年6月4日,市委办、市政府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干部职工结束休假到岗到位,局党组也于当日对工作纪律进行了要求,6月5日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到岗到位情况进行督查,仍有4名干部职工上班迟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作风建设管理制度。2022年10月13日,制订《资兴市水利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成事,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二是开展工作纪律专项督查。2022年8月29日,制订《中共资兴市水利局党组2022年开展工作纪律专项督查方案》,重点督查工作人员上班纪律,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上班纪律管理。截至2022年10月20日,开展工作纪律专项督查累计15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杨娟、陈城、王远宏给予通报批评,每人扣绩效奖金100元。三是开展工作纪律提醒约谈。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22年9月19日,由局党组对当事人方向阳、焦拥华、杨娟、文姬进行工作纪律约谈,并给予每人扣绩效奖金100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关于“执法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11):执法“宽、松、软”。2019年以来,市水政监察大队共办理非法采砂案件10起,除波水电站违法清淤案顶格处罚5000元外,其他案件均以罚款1000-3000元结案;除李志标案因非法采砂量巨大被没收了非法所得,其他案件均未没收非法所得。2018年5月,罗围社区山背组村民黄志行向东江河道罗围社区游水三文鱼河段倾倒渣土568立方米,违法人向调查人员提供虚假情况且不认同现场勘验结果,但市水政监察大队仍以违法人认错态度好为由,仅罚款4000元结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执法当事人提醒约谈,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22年8月29日,局党组制定《开展执法不规范提醒约谈方案》,2022年9月19日,局党组对执法当事人何军、邱东生、谢峰执法“宽、松、软”问题进行了提醒约谈,要求今后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开展“以培代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邀请法律顾问通过“以培代训”的方式,针对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以案释法,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2022年10月13日,为进一步提高水利局水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解决行政执法人员存在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举办了水利执法人员培训班,邀请法律顾问何慧玲和市行政执法监督员、市普法宣讲员郭昌明授课。局班子成员、各股室(中心)负责人、水政监察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参训,重点对《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行政处罚疑难问题探讨》等进行了授课,进一步提高了水利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严格审核执法案件,确保公平公正执法。市水利局聘请法律顾问对所办案件进行审核,严格审核所办案件的程序合法性和案件质量关,所办执法案件必须上报经局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执法案件审查,全面提升水利案件质量水平。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依法依规执法。2022年10月13日,制定下发《资兴市水利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资水发〔2022〕35号),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全过程监督,解决执法人员存在执法“宽、松、软”问题,确保依法依规严肃执法。2022年12月12日,制订《资兴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资水发〔2022〕49号)文件,对造成执法过错的责任人,根据其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12):选择性执法。存在忽视违法人员和违法事项情况。2019年5月,在办理州门司镇王建平违法采砂案期间,违法人王建华提供了同一地点谢某违法的线索,但市水政监察大队并未对王建华反映情况开展调查了解。2019年4月,滁口黄连寨漂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滁口镇长活村河段开展河道整治,在河道内实施开挖河道护坡基础及采砂;村民刘志平未经批准在竹园河清江镇远和村河段修建阻水公路,在河道内实施挖砂和修路,市水政监察大队对上述案件存在的多项违法行为仅处罚违法采砂一项,其他违法行为未合并处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执法当事人提醒约谈,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22年8月29日,局党组制定《开展执法不规范提醒约谈方案》,2022年9月19日,局党组对执法当事人何军、邱东生、谢峰“选择性执法”进行提醒约谈,要求今后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开展“以培代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邀请法律顾问通过“以培代训”的方式,针对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以案释法,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2022年10月13日,为进一步提高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解决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选择性执法”的问题,举办了水利执法人员培训班,邀请法律顾问何慧玲和市行政执法监督员、市普法宣讲员郭昌明授课。局班子成员、各股室(中心)负责人、水政监察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参训,重点对《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行政处罚疑难问题探讨》等进行授课,进一步提高了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严格审核执法案件,确保公平公正执法。市水利局聘请法律顾问对所办案件进行审核,严格审核所办案件的程序合法性和案件质量关,所办执法案件必须上报经局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执法案件审查,全面提升水利案件质量水平。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依法依规执法。2022年10月13日,制定下发《资兴市水利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资水发〔2022〕35号),对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执法全过程监督,确保依法依规严肃执法。2022年12月12日,制订《资兴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资水发〔2022〕49号)文件,对造成执法过错的责任人,根据其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13):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理念树得不牢,对两大灌区存在的安全隐患事前预判不足。半垅水库管理局和杨洞水库管理所2019年以来先后出现3起安全意外事故,半垅水库管理局被判赔20万元,杨洞水库管理所协议赔偿8万元,2021年半垅水库发生的溺亡事故尚在调查协商。接二连三的事故给灌区管理单位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市水利局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未指导半垅水库管理局、杨洞水库管理所对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预判,事后也未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安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涉水安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针对杨洞、半垅安全意外事故发生的特点分别指导杨洞、半垅制定安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摸清安全隐患点,提前做好防范措施。2022年10月13日,市水利局印发了《资兴市水利局涉水安全意外事故工作应急预案》(资水发〔2022〕36号下发至杨洞、半垅。二是建立和完善县乡两级预防机制。加强同乡镇(街道)的联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意外事故调查、报送机制。乡镇(街道)水利员全部进入资兴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微信群,相关工作全部在群里及时部署、报送。建立起了机动、灵活的县乡两级沟通机制。三是多措并举预防涉水意外事故。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系统研究意外事故的相关法律问题及判例,采取积极措施。2022年9月我局已查找到《最高法院指导案例141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0年10月19日发布)类似案件,并写入《资兴市水利局涉水安全意外事故工作应急预案》。四是加强水库防溺水巡查和值守工作。2022年10月3日,我局印发了《资兴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行业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工作,局4名班子成员国庆假期对全市13个乡镇重点水库和河道进行巡查。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关于“工程项目重建设轻管理”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14):对小农水项目资金监管缺位。小农水项目由行政村担任业主并具体实施,乡镇水管站参与验收提交相关资料后由市水利局审核即可拨付资金,水利局没有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大力排查小农水项目。组织人员对小农水项目进行了“回头看”,对照资料进行现场核实,截止2022年10月30日,随机现场检查三都镇辰南村2018年度小型农田财政奖补资金等5个项目,小农水项目运行管理情况良好,发挥了较大的灌溉效益,部分渠道因干旱水源干涸未通水。二是小农水项目职责划转。根据中共资兴市委办公室、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办〔2019〕33号)文件第17条第5款,2019年4月28日,将有关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15):工程质量不达标。2019年10月,水利局机关办公楼装修工程完工并完成验收,但七楼大会议室工程部分存在质量问题,屋顶漏水严重,甚至出现“纸片门”,多位班子成员对工程质量问题提出质疑并要求整改,截至本轮巡察进驻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2022年8月29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七楼大会议室屋顶维修事项。二是组织开展维修。2022年10月14日,我局就七楼大会议室屋顶维修事宜与郴州市苏仙区辉祥工程装潢部签订了维修合同。2022年10月18日前完成了维修,并进行了工程质量验收。三是组织开展约谈。2022年9月19日,按干部管理权限,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国对当事人钟华进行批评教育和提出要求。当事人钟华进行了表态发言,并在约谈记录上签字。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16):重要水利设施工程后继运行监管缺位。把做了当做好了。投资额达258.6万元的重点水利设施唐洞街道石鼓村高效农田灌溉工程完工并验收,截至2022年4月,该工程一直未实现正常通水发挥灌溉功能,灌溉设施形同摆设,造成重大资金浪费。2022年4月,巡察组现场调查发现,该项目入水口部分管道遭到破坏,近3米长管道被锯断不见踪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复高效农田灌溉工程。对唐洞街道石鼓村高效农田灌溉工程进行全面排查,维修养护。入水口处被破坏的管道重新铺设,保证过水畅通。二是加强管护农田水利工程。督促唐洞街道办事处和受益村组制定了工程管护方案,从组织领导、管护范围、管护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规定。市水利局加强对管护方案的监督管理,因天气异常干旱,半垅水库蓄水量不足,以保生活用水优先,暂未向农田灌溉渠道放水。三是开展项目自查自纠。2022年8月29日,制订2022年开展水利工程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采取查间资料,询问当地居民,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近三年政府投资工程类12个项目开展了自查自纠。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

9.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17):目标管理考核兑现久拖不决。杨洞水库管理所2017年6月和2018年6月分别制订出台了对2017、2018年两个年度的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方案以请示件形式进行了上报并得到了市水利局批准。该方案确定以年度基数乘以发电任务完成比例发放的事务管理费却一直未兑现。下属8个电站、渠道管理站应从管理费中支付的车费、误餐费、办公费、渠道抢险费用等开支仍由各站负责人个人垫付或是挂账,在2019年5月原支部书记罗志明调离时,原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卫东再次对此事做出了承诺,但截至本轮巡察进驻该问题尚未解决,陈波、罗志明等两任杨洞水库管理所负责人对兑现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不主动向职工说明,遇到困难不想办法解决,严重打击了基层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对局党组及所领导班子信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综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针对该问题,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曾对杨洞管理所2017-2018年目标绩效考核办法提出整改要求, 2020—2021年综合绩效考核办法重新制定。针对杨洞水库管理所干部职工提出的问题,2022年8月25日召开所务会,针对问题认真研究讨论,修订完善了2022年的综合绩效考核办法。二是依法依规保障职工基本权利。2022年8月25日,召集相关人员和股级以上干部召开所务扩大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讨论研究兑现2017-2018年目标管理考核未兑现部分资金,并形成会议纪要,将会议纪要公示,由原站点负责人到财务按规定提供报销凭证,合法合规兑现职工因公垫资共计1983元,做到公私分明,保障职工基本利益。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18):帮助解决下属单位经营矛盾办法不多。2013年9月以来,兴宁镇光田村下垅电站未与杨洞水库管理所签订并网协议,不安装分时计量器通过杨洞水库电网供电倒电,且违反规定私自架设线路自供两家加工厂负荷,造成杨洞水库供电负荷增大,多次损失电器设备,并一直拖欠费,截止2022年4月底欠费1.86万元。局党组仅在2015年2月召集杨洞水库管理所及下垅电站负责人对并网问题进行了协商,后再未就该问题作出安排部署,本轮巡察结束时尚未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依法依规收缴电费。杨洞水库管理所采取多方措施多次催缴下垅电站电费,截止2022年10月底,下垅电站已经以上网电费抵扣的形式结清拖欠杨洞电费1.86万元。二是重新签订并网协议。杨洞管理所相关股室负责人与下垅电站法人钟石平多轮谈判,双方已达成共识,于2022年10月10日重新签订了并网协议(附并网协议)。按照协议要求,下垅电站要负责安装分时计量器装置,但经杨洞管理所10月底调查,该电站仍未安装。杨洞水库管理所责令该电站在11月16日前必须安装到位,2022年11月15日下垅电站已安装好双向计量表。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19):对项目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对项目资料审核不严,未发现项目单位上报资料造假。2020年4月1日市水利局与郴州市忠启数码科技协作路店签订了《资兴市山洪预警监测系统雨水情监测站点设备维护协议》,年度维护费8万元。忠启数码向市水利局提供了两份维护项目汛前总报告,报告中所附现场维护照片部分雷同。2019年5月,市水利局在没有对委托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对大丰洞、张家垅等5座水库开展安全鉴定并对每座大坝安全情况出具了鉴定报告书。市水利局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在未深入现场查看情况下,对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报告书签字确认,且5份鉴定报告书的签字确认表为一式5份的复印件,报告鉴定极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机制。严格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维护验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的审核、验收机制。2022年10月13日我局印发了《资兴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审核、验收工作办法》(资水发〔2022〕37号)进一步规范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维护验收工作机制。二是责成合作单位履行协议。责令郴州市忠启数码科技协作路店重新提交2020年度维修总结报告,已更换雷同照片。三是重新选择合作机构。从2022年起三年内不再与郴州市忠启数码科技协作路店开展合作。2022年我局与郴州利水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雨水情监测站点设备维护协议,未再与郴州市忠启数码科技协作路店签订协议。四是2022年10月10日,制订下发了《资兴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水利技术审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审查组织、审查程序、审查监管、审查责任,进一步规范管理全市水利专家。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20):农村小水电站水生态流量监管工作不到位。没有制定小水电生态流量管理办法,对生态流量多次不达标的电站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导致个别电站为一己私利多次截停生态流水,形成“你来我放,人走水停”的恶性循环,生态流量长期不达标,严重损害当地生态环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生态流量长效监管机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水发〔2021〕36号)文件要求,2022年10月13日,制定《资兴市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督管理办法》(资水发〔2022〕38号),进一步规范管理全市水电站生态流量。二是加强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日常监管。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复核上报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年度评价名录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市于2022年5月对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核,精准核定并公布水电站在丰水、枯水季节的生态流量泄放阈值(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年度评价名录),并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利用信息技术强化小水电生态流量实时监管。通过编制《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水电站水库(生态流量)调度方案》指导和督促流域水电站规范建设或整改完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监控设施。并通过“湖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系统”线上实时监控、线下现场抽检,强化了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保障工作日常监管,建立市、乡、村三级巡查抽查制度。截至2022年10月31日,下发生态流量不达标情况通报5期和生态流量月报2期。2022年8月至10月,资兴市农村小水电生态流量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四是依法依规查处水电站流量不达标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南省东江湖水环境保护条例》相关条款对流量长期不达标、严重损害当地生态环境的水电站进行立案执法。及时查处(或移交查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擅自停用、不规范运行和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022年10月31日,已立案查处未如实下泄生态流量电站2家(新民水电站、水头水电站)处罚金4万元、生态赔偿1家处罚金1.2万元;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2家。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21):已撤并的下属独立核算单位账务未及时并入机关账。2019年机构改革后,局属自收自支单位水利水电设计室撤销,设计室账务除结余资金划入了局财务外,其他财务数据未按规定并入局财务账。局党组对原设计室开展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清收态度不积极,至今仍有38.42万元设计费、10.82万元其他应收款未收回,且未制订明确的收款计划。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即将设计室所有账务并入局机关账务。2022年9月30日,已将设计室所有财务数据并入局机关账务,并进行相关借贷调整。二是成立应收款清收工作专班,加强应收款清收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国为组长,李劲松为副组长,攀雷、方向阳、文姬为成员的专班。对每项应收款逐条清理、分类整理、并制定收款计划。对债务主体还存在的单位和个人应收款,积极对接,应收金额38.53万元,已整改到位3.61万元,未达付款条件金额13.72万元;对已经倒闭注销的单位及死亡的个人应收款,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定为呆账核销往来金额1.53万元,已整改到位1.53万元;对预付的工程项目款,经当事人开具税务发票,由往来列入支出金额10.75万元,已整改到位10.75万元;对银行、税务等挂账往来核实用途后,由往来列入支出金额-1.56万元,已整改到位-1.56万元。截至目前止目前已收回3.61万元,调账处理应收款13.84万元,还有34.92万元未收回(其中杨洞水库管理所申请免除税里电站技改设计费5万元,清江镇枫林村申请减免设计费0.6万元,清江镇玭珠村申请减免设计费0.6万元)。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下一步计划积极对接浙水电站、汝城县瑶族村安全饮水等项目单位,如达付款条件的立即收回8.72万元;积极对接亚行办,尽量争取收回20万元。

反馈问题(22):干部职工借单位款项清理不及时。共计有6名干部职工从局财务借款后超过6个月未及时归还,余款4.6万元直至2019年7月才还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借支款项管理办法。重新修订,补充完善借支款管理内容,并通过局党组会审议,2022年10月13日制定下发《资兴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资水发〔2022〕32号),并严格执行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强财经法规知识学习。2022年9月26日,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劲松同志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学习各级相关财经纪律规定,提高了财务工作人员政策知晓度,严防类似现象的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23):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同城接待、无公函接待和接待费票据逻辑不符现象。2019年3月,无公函接待市机构改革办一行列支招待费670元;2019年1月,接待省水利科学院一行列支招待费822元就餐时间与调研时间相差14天;2019年10月接待嘉禾县水利局一行列支费1060元,公务接待审批时间早于用餐时间2个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清退违规接待费用。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清理,责成涉及到违规参与的人员在限期内清退相关费用,2022年9月20日,涉及违规公务接待费用2552元已全部清退。二是规范管理公务接待。2022年10月13日,制定下发了《资兴市水利局公务接待制度》(资水发〔2022〕33号),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2.关于“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有偏差”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24):党组会议召开不规范。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市水利局共30次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研究部署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等重要工作且“眉毛胡子一把抓”,没有突出重点,没有做到抓大放小;大部分党组成员未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后在党组会议记录上签字背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重新修订,补充完善议事规则内容,并通过局党组会审议,于2022年10月13日下发,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二是落实党组会议签字背书制度。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记录党组成员签字背书手续。局党组会召开后,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找每位党组成员签字背书,落实相关手续。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25):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理解不透彻。2019年机构改革后,领导班子重新分工,在党组会上班子成员根据个人爱好挑选分管工作,没人选择的工作交由已退二线的同志分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重新修订,补充完善议事规则内容,并通过局党组会审议,于2022年10月13日下发,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26):党组会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2019—2020年,存在由“一把手”先提出意见,其他参会领导表态现象。如2019年第五次党组扩大会议原党组书记彭卫东首先提出2018年特殊贡献人员、先进集体评选建议名单,2020年第六次党组会议,副局长庞汉腾通报完副科级以下民主测评结果后彭卫东接着提出评先人选,其他班子成员附议彭卫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重新修订,补充完善议事规则内容,并通过局党组会审议,于2022年10月13日下发,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事程序,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二是实行议题申报制。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上会,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3.关于“自行设立、撤销、变更内设机构名称”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27):市水利局未按“三定”方案规定,自行设立了“水利科技站(专家办)”并配备正股级站长(主任)1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条例。2022年9月26日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题学习,领导班子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了党组对编制管理工作的认识,严格执行编制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规范党组对编制工作的管理。二是进行提醒约谈。2022年9月26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三是撤销违规设置机构。针对存在的问题,局党组会研究后,根据“三定方案”,专门下发《关于调整部分内设机构职能及人员的通知》(资水发〔2022〕31号),撤销违规设置的机构,免除违规配备的职务。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28):杨洞水库管理所未按“三定”方案规定,自行变更了2个机构名称:将“水政水保股”变更成“水政水保及安全股”,将“工程技术管理股”变更成“工程与规划设计股”;自行撤销了“大坝观测管理股”区管理股”;自行设立了“防汛及生产调度办”电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条例。杨洞水库管理所领导班子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了党组对编制管理工作的认识,严格执行编制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规范党组对编制工作的管理。二是积极纠正编制错误。已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汇报,与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沟通对接,纠正错误做法。开展提醒约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三是撤销违规设置机构。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三定方案”,2022年8月30日经所务会研究后,专门下发《关于严格落实“三定方案”的通知》(杨水发〔2022〕13号),撤销违规设置的机构,免除违规配备的职务。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4.关于“少数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不到位,长期不交纳党费”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29):市水利局退休党员黄湘生、尹国清2020年至2021年未交纳党费,市水利局退休党支部已多次提醒、催促均不配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批评教育。水利局机关退休党支部对黄湘生、尹国清进行了批评教育。两位同志对自己存在问题的严重性有了深刻认识,自觉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二是补缴欠缴党费。通过批评教育,黄湘生同志主动补缴了2020年度、2021年度欠缴党费共200元,及时缴纳了2022年度党费100元;尹国清同志主动补缴了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欠缴党费共400元,及时缴纳了2022年度党费100元。三是作出不合格党员处置。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基层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资组发〔2016〕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经水利局机关退休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同意,在2022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中,提交党员大会讨论评议,对黄湘生、尹国清两位同志作为不合格党员处置。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30):杨洞水库管理所在职党员何志红从2020年起一直未交纳党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批评教育。杨洞水库管理所党支部对何志红进行了批评教育。何志红同志深刻认识到自己存在问题的严重性,自觉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二是补缴欠缴党费。通过批评教育,何志红同志主动补缴了党费1320.46元。三是作出不合格党员处置。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基层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资组发〔2016〕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经杨洞水库管理所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同意,在2022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中,提交党员大会讨论评议,对何志红同志作为不合格党员处置。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继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步,市水利局党组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水利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水利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进一步促进新时代我市水利持续健康发展。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和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延期整改的,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持续做好结合文章,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结果与中心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注重把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以整改推动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三)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全面提升工作实效。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积极做好风险教育、风险核查、风险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严抓严管,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覆盖。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自觉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协调推动党组主体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的有机联动,营造机关水利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3322435;电子信箱:zxsslj@126.com

中共资兴市水利局党组

2022年12月29日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中共资兴市水利局党组

编辑:何城基

二审:李科

三审:廖英武

本文链接:https://www.zixingxinwen.com/content/646656/74/12188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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