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朱和华、何庆鸿、邵方振等 3 位同志辞去资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因辞去代表职务,朱和华同志的资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何庆鸿同志的资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邵方振同志的资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资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资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 年 7 月24 日
来源:资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作者:资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陈如婧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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