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领域:联系人(市发改局 李亚辉18975735705,市教育局 黄强18873512331)
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领 域重大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4﹞718号)
支持范围及比例:①普通高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②职业院校(含技术院校)实训教学设备。对地方院校的设备更新项目,原则上按照东、中、西、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核定总投资40%、60%、80%、80%进行支持,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对中央部属高校的设备更新项目,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核定总投资70%的比例进行支持。在上述支持比例的基础上,采取投资限额管理,“双一流”高校支持额度不超过5亿元,其他学校支持额度不超过2亿元。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项目,可不受上述限额管理。
申报条件及程序:①设备更新项目实行审批制,不支持核准、备案项目。设备更新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明确设备台套数、型号、价格、实施年限、资金来源等。项目审批权限参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规定执行。②项目建设能够落实资金来源,不会形成债务风险。③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设备更新项目,要避免同时申报其他中央财政资金。已安排其他中央财政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④设备更新项目参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采取直接投资的方式安排资金,按项目下达。⑤教育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参 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流程管理。逐级上报:由项目单位报送至当地县市区发改部门社会股,再由县市区发改部门报送至市级发改部门社会科,市级发改部门再报送至省级发改部门社会处。
申报时间:2024年已申报完,目前正在谋划、包装和储备2025年项目,要求在2024年10月底前包装建立好项目储备库,并同步抓紧做好前期工作。2025年预计1月份开始申报,具体以国家正式通知为准。
来源: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编辑:林依娜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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