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请注意
进入林区不能携带火种
一旦酿成森林火灾
不仅危害公共安全
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涉嫌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焚烧杂草引发火灾刑拘!
2月19日,资兴市某村村民黄某在野外违规用火焚烧杂草,起风后火势蔓延引发火灾。目前黄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上山祭祖引发火情 拘留!
3月30日,资兴市某村村民邵某明知资兴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禁火令仍拒不执行,在扫墓时违规用火焚烧祭品引发火情。目前,邵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就在身边
警示就在眼前
清明将至
森林防火责任重大
!!!!!
警方提示
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违规野外用火
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造成森林火灾
涉嫌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故意违规用火,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资兴市公安局
作者:资兴市公安局
编辑:袁冰
二审:林依娜
三审:廖英武
本文为资兴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zixingxinwen.com/content/646848/83/136934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