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彬
兴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曹好平)你的这个货币安置资格审核合格,这个安置金额是15万元。
曹好平
货币安置对象
谢谢 ,满意,还可以,拿这个钱,养老也可以。
谢仁利
货币安置对象
感谢政府,政策是蛮好,现在目前有房子住,我选择那个货币安置。
11月25日,记者在兴宁镇政府看到,首批选择货币安置的部分受灾群众在签完协议后,如愿领取到了相应的补贴资金。
连日来,我市在广泛征求受灾群众搬迁意愿和诉求基础上,积极稳妥、加速推进受灾群众“货币安置”工作。兴宁镇为首批选择货币安置的部分受灾群众一次性发放补贴资金111万元。
当前,我市灾后避险搬迁安置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受灾群众的搬迁安置是保障改善民生、筑牢安全屏障的重中之重。以货币化形式安置受灾群众,在一定程度上为受灾群众缓解了经济压力,同时也为受灾群众选择进城购房安置提供了便利。货币安置对象胡红卫拿到相应补贴资金后,在装修镇区新购的一套房子时,信心满满。
胡红卫
货币安置对象
我家里是2口人,因为购房合同是“7•27”洪灾之前签订的,所以选择了货币安置,可以享受补助金额是13万元。然后开发商又给我们这些受灾群众,每一平方米优惠了我们600元,算下来一套房子优惠7-8万元。我们还可以享受“受灾地区家装厨卫焕新”政策,凭我们的发票,国家可以给我们报25%部分装修费用。对我们受灾群众来说也是特别好,我们又可以省一大笔钱出来。
通过多方补贴、优惠的“加码”,受灾群众从中直接受益,不仅减轻了受灾群众的经济负担,还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目前,兴宁镇符合条件的进城购房户56户,集中安置123户,货币安置已签协议195户。
陈彬
兴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下阶段,希望我们的受灾群众积极申报资料,拆除危房,更好更快回归日常的生活与工作当中。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黄欣 刘震寰
编辑:欧文君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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