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确保资兴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所有进入灾区道路的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谨慎驾驶。严禁超员、超载、超限、违法载人(人货混装、货箱车斗载人)和酒驾醉驾、疲劳驾驶,确保出行安全。
二、因资兴市辖区内的S344线(G357线的何家山路口至八面山镇区)、S345线(G357线的州门司至波水)、S205(G357线的天鹅山路口至龙溪)、X017线(G357线的烟坪路口至燕窝村)路段、桥梁等基础设施正在恢复重建施工中,为确保安全,将对上述路段实施限制性通行措施,具体规定如下:自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公安交管部门批准,上述路段禁止三轴以上(含三轴)大型货车通行(但应急抢险、特种专项作业车辆除外)。
三、要服从交警指挥。所有进入灾区道路施工路段的车辆须服从现场交警指挥或者交通安全劝导员的劝导。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特此公告
资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3月13日
来源:资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资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陈如婧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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