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近日,在我市阳安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龙某因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强行左转掉头,导致正常驾驶摩托车的兰某避让不及摔倒,两车不慎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兰某腿部挫伤,乘客欧某上肢浅表挫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龙某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掉头,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摩托车驾驶员兰某因未确保安全行车,负次要责任;同时,其车辆还存在非法加装雨伞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400元罚款。乘客欧某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处以10元罚款。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行车请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摩托车驾乘人员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 苗溪 兰星星
一审:李苗溪
二审:袁勇杰
三审:杨波
本文为资兴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zixingxinwen.com/content/646954/67/15374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