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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火令

来源:资兴新闻网 作者: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龙志飞 何城基 2020-08-06 16: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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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禁火区域内,严禁吸烟及丢烟头火种、野炊、点火把照明、玩火;严禁烧香、点蜡烛、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从事烧灰积肥、烧火取暖、烧火驱蜂驱兽及其它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未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不得从事烧田土埂、烧稻草、烧秸杆、烧木炭、炼山造林等一切野外用火。

(三)禁火期内严禁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

(四)进入森林禁火区域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的登记和检查,禁止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禁火区域应当有监护人的有效监护。

(六)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报告。森林火警电话:110、3322219或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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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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