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发展区农家乐(民宿)违规经营整治标准
(一)停止营业。
(二)注销、撤销、吊销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
(三)拆除店外广告招牌、指示牌,清理店内住房价目表、菜单表、门牌号等相关经营设施。
(四)网络营销下架。
(五)断供经营用电或采取其他限制供电措施。
二、限制发展区农家乐(民宿)违规经营整治标准
(一)经营建筑合法。用于经营的建筑物无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或已整改处罚到位。
(二)污水处理达标。接入集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网的农家乐(民宿)要安装隔油设施,三格化粪池等进行初级处理后,要接入污水主管网;集镇污水管网范围外的农家乐(民宿)要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三)油烟处理达标。业主自行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对餐饮油烟全部收集处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标准。
(四)垃圾无害处理。农家乐(民宿)因经营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要实行城乡垃圾转运无害化处理。
(五)符合其他规定。要符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消防、公安、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准入标准,各部门综合验收后,核发相关证照。
来源:资兴市环东江湖周边违规建房整治暨农家乐(民宿)违规经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资兴市环东江湖周边违规建房整治暨农家乐(民宿)违规经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欧文君
二审:袁勇杰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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