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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资兴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中共资兴市财政局党组 编辑:何城基 2022-12-30 23:38:3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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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5日至6月15日,十三届市委第一轮第一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巡察,7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端正态度,迅速行动。2022年7月27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迅速全面开展整改工作。一是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于7月27日下午和8月2日分别召开了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及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顾问,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和二级机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并及时向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制定了《中共资兴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对照整改问题逐条确定整改措施。四是组织召开高质量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30日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就巡察指出的问题开展谈心谈话,沟通了思想,找准问题及问题产生的根源;会上班子成员个人均结合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起到了“精神洗礼”的作用,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二)聚焦问题,压实责任。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根据《整改方案》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将问题的整改责任逐条逐项分解到人,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综合调度和督促检查,把握重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对复杂问题,局党组书记吴冬春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协调,综合解决。同时,定期专题研究、定期督查整改工作,对整改推进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有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四)健全机制,注重长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积极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进一步加强财政自身建设,全面改善财政机关工作作风,提升财政机关工作水平。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政治意识不够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 反馈问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1)具体问题表现:局党组政治意识不够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2020年第一次学习未开展学习讨论,2020年9月集体学习党组书记未进行总结发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责任制。会前制定中心组学习筹备方案,拟定参加人员、学习议程等内容,明确党组书记为中心组学习主持人,履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对照市委《2022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于2022年4月19日制定印发了《中共资兴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2022年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资财党〔2022〕13号);三是严格要求学习相关内容,落实“六个环节”。认真组织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本知识》、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要论述,并对指定学习专题进行了学习,每次学习都安排了中心发言,至2022年10月已经学习10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反馈问题:理财观念未与时俱进

(2)具体问题表现:以支定收观念根深蒂固。年初预算仍采用以支定收的传统观念,缺口部分通过出让土地等国有资产弥补,没有以收定支,财政压力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合理制定收入计划。认真分析预测2023年财政经济形势,科学制定2023年收入计划方案,结合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确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理增长比例(8%);二是严格控制支出目标。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加强重点保障,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精准做好向上争资,加强部门预算统筹力度,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预算管理绩效,健全预算约束。三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2022年通过预算调整,压减单位专项工作经费544万元,乡镇专项经费570万元。

整改进度:暂未完成,已办理延期整改手续。

(3)具体问题表现:财源培植重视不够。培植财源办法不多,税源稳定的企业不多,2021年全市1709个纳税企业纳税超0.3亿元的骨干企业只有市城投公司、市成诚公司等17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财源建设取得成效。按2022年1-11月份规模以上纳税企业较上年有一定提升,纳税额50万元以上企业达208家,其中:500万元以上69家,1000万元以上企业38家。二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促进企业发展。2022年1-11月份累计减免税费36732元,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212户,实际退税25854万元,制造业中小企业缓缴税款8333万元。

整改进度:暂未完成,已办理延期整改手续。

3.反馈问题: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

(4)具体问题表现:管理体制不畅。机构改革后,我市国有资产分别由市财政局、市投融资服务中心、市财政事务中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两家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国有资产形成多头管理局面,管理效果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明确职能调整。2022年5月16日局长办公会明确将市财政事务中心和市财政局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划转至市投融资服务中心管理,原市财政事务中心从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调整至市投融资服务中心,局党组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市编委汇报,做好职能调整工作,落实好三定方案,预计至2023年5月可全面落实到位。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具体问题表现:管理队伍薄弱。局资产资源股与市财政事务中心国资事务股合署办公,挂靠人员、借调人员较多,但实际只有2名人员从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且人员流动性大,新进人员对国有资产底子不清、业务不熟。同时分管领导调整频繁,2019至2022年每年调整分管领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职能调整。2022年局务会明确将市财政事务中心和市财政局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划转至市投融资服务中心管理,原市财政事务中心从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调整至市投融资服务中心。二是优化人员结构,合理调整分工。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全部划转至投融资服务中心后,选优配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并进行合理分工。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具体问题表现:部分国有资产脱管。2021年4月1日国务院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后,我市仍然沿用2014年《资兴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没有考虑国有资产所在单位利益,导致部分国有资产管理脱管。原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台账共有资产473处,2018年7月31日移交市城投公司348处后,直管资产125处,而2019年市财政事务中心直管经营性资产情况汇总表只有75处,50处脱管。2021年经营性资产直管台账资产73处,比2019年又减少2处。2006年9月张跃林租用农业科学研究所红叶岭工区原藠头厂场地,2016年9月以后12.8万元租金无人收取。段跃洪2013年租用七里养路工班,2016年缴纳租金时,市财政局、市公路局都不收取,之后再未缴过租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令第738号文件精神制定《资兴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待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印发;二是明确乡镇国有资产收入权属。2022年5月31日印发《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资政发〔2022〕4号),明确将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激励补助收入中的租金收益全额返还乡镇,提高乡镇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性;三是加强资产清查。2022年6月14日出台《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查处置全市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资政办函〔2022〕30号),对全市闲置国有资产情况进行了清理,并于7月19日形成资兴市闲置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四强抓平台“四清”工作。针对原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市财政事务中心移交两个平台公司资产不清的情况,2020年5月市投融资服务中心聘请中介机构-湖南省恒业腾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资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资兴市成诚投资有限公司的资产、债务进行清理,落实上级政府有关平台公司“资产清、债务清、责任清、定位清”的“四清”要求,并于2022年10月21日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五是强化租金征管。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移交情况清理核实,并于2022年10月20日收取唐建国租用原藠头厂宿舍楼背面自留地租金12075元,2022年5月17日收取张跃林租用农科所红叶岭仓库租金12.8万元,2022年5月28日收取段跃洪租用七里养路公班租金2.16万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具体问题表现:国有资产闲置破损严重。巡察期间,抽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原三都所17间门面,12间闲置。原碑记乡政府、七里粮点、三都公路养护站、湘红煤碳税费征收点等撤乡并镇、体制改革遗留国有资产,区位优势不明显,长期闲置,年久失修,房屋破损严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乡镇国有资产收入权属。2022年5月31日印发《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资政发〔2022〕4号),明确乡镇区域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由乡镇负责日常管理、运营和维护责任;二是加强资产清查。2022年6月14日出台《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查处置全市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资政办函〔2022〕30号),对全市闲置国有资产情况进行了清理,并于7月19日形成资兴市闲置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三是强化资产处置措施。针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原三都所17间门面,12间闲置。原碑记乡政府、七里粮点、三都公路养护站、湘红煤碳税费征收点等撤乡并镇、体制改革遗留的闲置国有资产,按照“宜用则用、宜租则租、宜售则售、宜融则融、当拆则拆”原则,多措并举,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对有安全隐患的湘南建材厂及时与租户解除合同;对市政务大楼1-6楼及五洲大酒店、交通大酒店等城区经营性资产及时上报市政府同意,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对秀流公园域内资产改造成城区公益性服务场所。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8)具体问题表现:降租手续不规范。2018年剧院37号门面减租3.54万元/年,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安排,认真核实。2018年剧院37号门面实际租金8.53万元/年,2019年至今租金为8.53万元/年;二是规范管理制度。2021年3月1日市投融资服务中心出台了《资兴市投融资服务中心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资投融发〔2021〕号),明确资产评估、处置和租赁程序。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9)具体问题表现:罚没资产处置文件更新不及时。2015年11月出台的《资兴市依法没收的非法占用土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置办法(试行)》已过两年试行期,原作价回购标准已不适用,但新办法一直未出台,部分罚没资产无参考依据,如2022年1月罚没的七甲-江背山风电场原风机位机座作价回购无参考依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制度处置资产。督促自然资源局市参照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相关规定对七甲——江背山风电场原风机位机座进行资产评估后按有关部门集中审核意见处置;二是完善制度。协同市自然资源局制定《资兴市依法没收的非法占用土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置办法》(送审稿)。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4.反馈问题: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10)具体问题表现:预算绩效没有全覆盖。2019年4月28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2021年前省市县三级形成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但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2年都没有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出台了《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资政办发〔2022〕18号)、《资兴市市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2022年度市直及中省郴驻资单位绩效考核方案》。二是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通过财政部门自评和委托第三方中介外部评价相结合方式,精选部分2021年度重点项目和代表性部门单位重点绩效评价,如:清滁公路绩效报告、创新创业投资公司绩效报告;三是整合系统资源,按财政部、财政厅规划完善预算一体化系统功能模块设置、规范操作流程,如:开展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绩效、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

整改进度:暂未完成,已办理延期整改手续。

(11)具体问题表现:绩效报告审核不到位。绩效管理股只是简单收集各单位绩效评价报告,没有对报告内容进行认真审核,部分单位上报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不高。2019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报告指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保险意识不强、农业保险产品还不够丰富、部分农户不应保尽保”三个问题2020年报告仍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绩效问责制。出台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资金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二是完善更新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出台了《资兴市市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三是创新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的审核方式和标准,严把质量关,如:资兴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综合绩效自评有关情况的报告、资兴市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四是强化绩效评价管理学习。2022年4月1日组织财政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了《财政支出与预算绩效管理》;2022年9月24日-9月25日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分管财务领导、财务负责人及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全市财经政策业务培训,并聘请专家重点讲解《预算绩效管理》。

整改进度:暂未完成,已办理延期整改手续。

(12)具体问题表现:绩效评价结果没有充分应用。市污水处理中心2019、2020年度预算绩效量化评价结果均在60分以下,但未按规定核减下一年度预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出台了《资兴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资兴市市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度市直及中省郴驻资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和《资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本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二是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如: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资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知》(资卫函〈2022〉59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资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点制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资卫函〈2022〉60号)对相应不符合要求的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核减相应的项目经费。

整改进度:暂未完成,已办理延期整改手续。

5.反馈问题:政府采购执行不力

(13)具体问题表现: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预算。部分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需要编制预算政策认识不足,存在未编制预算进行政府采购情况,市公安局乡村“雪亮工程”视频监控服务采购等9个项目均未编制采购预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2022年9月24日-9月25日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分管财务领导、财务负责人及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全市财经政策业务培训,并聘请郴州市财政局专家刘新华重点讲解《政府采购及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把关。支出股室严格审核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采购股按照支出股室审核意见办理采购计划备案;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制定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于2022年7月7日开始,对州门司政府、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金翔项目管理公司、新星项目管理公司等企业代理政府采购项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分别下达整改通知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14)具体问题表现:监管力度不大。2021年市第二人民医院等10个单位没有按照《政府采购法》备案政府采购合同,市财政局既没有下达整改通知,也未要求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2022年9月24日-9月25日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分管财务领导、财务负责人及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全市财经政策业务培训,并聘请郴州市财政局专家刘新华重点讲解《政府采购及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采用 “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于2022年7月7日开始,对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公安局、州门司镇政府、市应急管理局等8个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金翔项目管理公司、新星项目管理公司等5个企业代理政府采购项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分别下达整改通知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东江中心幼儿园等10个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15)具体问题表现:推进乡村振兴馆政府采购工作不力。2021年入驻乡村振兴馆预算单位212家,仅30家单位预留采购份额,其中22家单位未实际采购,市财政局0.05万元预留份额未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通报制度。每季对全市各预算单位乡村振兴馆完成情况进行调度汇总,并对乡村振兴馆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如:2022年6月9日,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全市各预算单位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情况通报》; 2022年10月21日,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全市各预算单位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情况通报》(资财采〔2022〕102号);二是加大扶贫采购力度。市财政局积极按照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要求,加大扶贫产品采购力度。截止2022年10月20日市财政局已完成832平台采购数1.15万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反馈问题:财评管理不规范

(16)具体问题表现:廉政风险较大。预算评审、结算评审都由市财政事务中心评审事务股负责,仅聘请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兴分公司、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兴分公司2家中介机构进行预算、结算初审,廉政风险较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协审机构核查力度。2022年7月7日至18日组织精干力量对郴州市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资兴分公司、湖南融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资兴市分公司等5家公司进行了考察,形成考察情况汇报,并于2022年党组会研究决定5家中介协审机构;二是加强防范廉政风险意识。2022年9月21日市财政事务中心评审事务股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2022年9月22日刘亮红对庞文华进行了风险防控不到位的约谈;2022年9月23日庞文华对阳文、袁凯进行了专题廉政谈心谈话。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7)具体问题表现:内部评审制度执行不严。2021年蓼江镇蓼江村低产田改造等10个项目由同一人进行预算初审、复审,没有执行三级复核制度。2021年9-12月15个项目差错率超过8%,仍支付中介机构初审费12.47万元,没有执行2021年9月8日市财政局下发《资兴市政府投资财政评审工作制度》“超过8%该项目不计费”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内部评审制度,对重大的项目集体决策,如:7月20日对新中医院搬迁项目预算评审和8月15日对大数据2#、3#工艺机房暖通电气工程项目进行讨论;二是规范中介协审费审核程序。对照《资兴市政府投资财政评审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对差错率超过8%仍支付了中介协审费的项目进行了核实,并于9月27日追回多支付中介机构初审费12.47万元;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出台《资兴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分配办法》(试行),及拟定《资兴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中介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和《资兴财政事务中心投资评审廉政建设制度》(送审稿),加强对中介机构和财政事务中心评审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四是落实月通报制度。定期出具资兴市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情况简报,对项目评审情况进行分析。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7.反馈问题:《会计法》执法未开展

(18)具体问题表现:局党组法律意识不够强,没有督促会计股3名工作人员取得执法证,会计股无法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导致乡镇财政所、市直机关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财务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执证上岗制度。会计与信息股现有工作人员3名:黄勇智、袁威斌、阮国华,其中:袁威斌和阮国华两名同志有执法证,执法证有效期至2021年12月,执法证件号码分别为湘11031100004、11031100003。2021年9月省司法厅发出公告:《湖南省行政执法证》有效期由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0月31日。证件到期后,局党组将及时督促会计股相关工作人员做好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培训长效机制, 9月24日至25日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分管财务领导、财务负责人及财政所全体干部开展了全市财经政策业务培训;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按照2022年财政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组织精干力量,对资兴市应急局、兴宁中学等单位开展了政府采购项目、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8.反馈问题:社保资金管理不严谨

(19)具体问题表现: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财源培植、财税征管等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二是完善资金拨付制度。经局党组研究讨论通过,并于2022年5月19日制定下发了《资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管理流程的通知》(资财库〔2022〕18号),2022年7月19日出台了《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资政办发〔2022〕18号);三是严守“三保”首位制。坚持财政“三保”首位制,在财政状况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安排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资金,并根据单位提供的拨款资料已于2022年1月份拨付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0)具体问题表现:账表不一致。2021年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决算报表体现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贴收入为6973.04万元,但会计电子账体现为7042.28万元,相差69.24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查漏补缺,完善账务处理。及时查找原因,发现是账务处理错误后,及时进行反结转,进行账务处理,已于2021年12月21#凭证进行调账处理。二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开展约谈。2022年9月15日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亚平对经办人骆戊华进行提醒式约谈,要求其严格进行财务核算,端正工作态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9.反馈问题:民生资金拨付不及时

(21)具体问题表现:局党组服务意识不够强,资金拨款制度不健全,民生资金拨付不及时。2021年12月市财政局向市教育局下达一般债券资金指标,其中第四完全小学搬迁新建项目1700万元2022年5月才拨付到位,蓼江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300万元截至2022年6月6日仍未拨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资金拨付制度。经局党组研究讨论通过,并于2022年5月19日制定下发了《资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管理流程的通知》(资财库〔2022〕18号),2022年7月19日出台了《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资政办发〔2022〕18号);二是严守“三保”首位制。坚持财政“三保”首位制,在财政状况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安排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资金,并根据单位提供的拨款资料已分别于2022年5月、7月将四完小搬迁项目的1700万、蓼江镇幼儿园建设项目的300万元拨付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0.反馈问题:产业引导资金审批不到位

(22)具体问题表现:局党组规矩意识不够强,资金管理不严谨,市财源建设供应链管理办公室发放产业引导资金程序不到位。2020年4月28日兑现郴州市弘吉贸易有限公司产业引导资金116万元时,《资兴市园区供应链经济产业引导资金申报审批表》相关审批栏内空白。2020年4月30日兑现资兴丰资贸易有限公司产业引导资金21万元时,未见《资兴市园区供应链经济产业引导资金申报审批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查漏补缺,完善资料。从文书档案中查找相关资料,将审批表复印补齐至会计资料中;二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约谈。2022年8月25日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亮红对经办人彭新军进行提醒式约谈;三是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工作职责,合理调整供应链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工。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反馈问题:财务管理有漏洞

(23)具体问题表现:原始凭据丢失。机关账户2019年12月69号凭证15.84万元的原始单据丢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查明原因,完善相关资料。组织人员查找原始凭据丢失的原因,系会计人员将相关原始单据放错记账凭证后面。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2022年4月13日经局党组研究讨论通过,并于 2022年4月21日下发了《资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资兴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资财办〔2022〕18号)。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4)具体问题表现:支付大额款项无发票。市财政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整改项目179.9万元分3次全部支付到位,但未见中标单位湖南华众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具的税务发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查漏补缺,积极对接。安排市财政事务中心信息事务股与湖南华众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将相关税务发票补齐;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2022年4月13日经局党组研究讨论通过,并于 2022年4月21日下发了《资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资兴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资财办〔2022〕18号)。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5)具体问题表现:备用金借用不规范。2019年6月5日李铁山借用备用金3万元,2019年9月18日庞文华借用备用金3万元,均未履行借款审批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查找原因,及时找到已审批的借款凭证;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2022年4月13日经局党组研究讨论通过,并于 2022年4月21日下发了《资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资兴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资财办〔2022〕18号),2022年10月21日讨论借用公款管理办法,并出台了《资兴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借款程序。三是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规矩意识不够强,不正之风仍然存在” 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2. 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

(26)具体问题表现:“一岗双责”履职不力。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谈心谈话不深入,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2019年以来曹桂根、唐湘江等17人被市纪委监委和局党组处分、问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章立制。2022年4月6日下发了《资兴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资财党〔2022〕8号),并与各股室(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开展谈心谈话。局党组做实主体责任工作,2022年利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活动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方式,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进行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及时提醒;三是强化日常考核。结合日常监督结果,应用至干部日常考核中,强化党风廉政监督检查。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7)具体问题表现:警示教育不到位。本单位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没有在干部职工大会进行警示教育,2020至2021年只开展一次党员警示教育,未结合本单位案例进行剖析,没有起到警示效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责任。局党组与各股室(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学习,组织学习党纪党规。在局务会、干部职工会、党组扩大会上组织学习曹桂根、徐辰阳、袁兵、黄丹霞等同志违纪违规行为,以及《郴州市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十严禁”》、《郴州市深化干部建设“十严禁”》等文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示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强化廉政文化建设。财政局院内和办公楼制作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版面以及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知识,营造廉政氛围;四是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抓细。结合干部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由局领导分别带队,不定期对局机关工作纪律进行明察暗访,并对在工作纪律督查中存在问题的同志进行提醒式谈话。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3.反馈问题: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28)具体问题表现: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不严谨。2019年4月印发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引用明确废止的资财行〔2014〕84号文件。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经局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后,出台了相关制度,如:《资兴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资兴市财政局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资兴市财政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资兴市财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资兴市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资兴市财政局局务会议事规则》。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9)具体问题表现: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2019年《资兴市财政局考勤和请假制度》只是“写在纸上,挂到墙上”,对迟到、不签到干部未按照制度落实奖罚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考勤管理,每月初通报上月考勤情况。二是完善考核机制。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决定,2022年5月17日制定下发了《资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资兴市财政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资财人〔2022〕30号),将考勤、学习、请假纳入平时考核,并与年度考核挂钩。三是强化日常考核。结合日常监督结果,应用至干部日常考核中。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0)具体问题表现:年度考核敷衍塞责。2018-2020年,市委委托局党组对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但局党组虚于应付,年度考核综合材料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评价的主要特点和不足之处年年相同。

整改落实情况:截止目前,对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和市财政事务中心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实事求是总结每年工作的主要特点和不足。

整改进度:暂未完成,已办理延期整改手续。

(31)具体问题表现:财政系统办公软件过多。截止2022年5月31日在用的办公系统达24个,基层财务人员反映较大。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对接,落实权责。积极向省财政厅反映,明确财政系统办公软件管理权限,其中:权属为财政部16个、财政厅6个、财政局2个,争取中省考虑基层实际情况,将能整合的系统尽可能整合,目前已整合财政局2个财务软件。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组织意识不够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 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4. 反馈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不严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2)具体问题表现:非党组成员参与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2021年5月8日、7月28日党组会议讨论干部任用事项时,非党组成员谷达伟参与表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局党组于2022年10月21日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相关文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二是完善制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出台了《资兴市财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如:讨论乡镇财政所人员变动及局机关个别人事调整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3)具体问题:个别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2021年5月8日党组会研究讨论税政法规股等股室人事调整事项时,未记录党组成员个人表决情况,而是简单记录为“全部同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局党组于2022年10月21日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相关文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二是完善制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出台了《资兴市财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如:讨论乡镇财政所人员变动及局机关个别人事调整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四是专人负责。党组会由局党办李辉英专门记录,严格会议记录要求和标准,从严审核把关,确保会议记录详实、准确。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4)具体问题表现: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够。截止2022年5月31日,唐湘江、孙亚琴、袁学尤、李吾江任同一岗位6年以上,应当交流而未交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局党组于2022年10月21日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相关干部人事调整文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二是摸清底子。局人事股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摸底,建立了财政局机关股级干部任职年限台账;三是抓好轮岗交流。结合财政系统工作实际情况,先于2022年9月5日对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进行调整交流,局机关人事调整待2022年预算调增减和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完成后,再进行调整;四是加强责任追究。2022年9月20日由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曾青红对人事股长孙亚琴进行了约谈。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15.反馈问题: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35)具体问题表现:2019年8月12日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王让、许建梅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没有逐一进行讨论表决。2020年6月29日党员大会研究讨论彭奕玮、邓加敏预备党员转正和2020年8月7日机关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彭奕玮、邓加敏预备党员转正时,均未进行逐一讨论表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于2022年9月26日组织各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和“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展党员。严格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把好党员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和程序。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6.反馈问题:作风建设不扎实

(36)具体问题表现:个别股室长服务意识较差。预算股股长袁学尤、经建股股长唐湘江常用“没钱”等简单语言搪塞办事群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教育。9月20日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亚平对袁学尤进行了告诫式约谈,9月26日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亮红对唐湘江进行了告诫式约谈,要求他们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服务意识。二是制定完善制度。2022年10月9日出台了《中共资兴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资财党〔2022〕11号); 三是落实轮岗交流。2022年9月5日对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进行调整交流,加大了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交流轮岗力度,提高服务意识。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7)具体问题表现:部分干部职工奉献精神减弱。规范国家公职人员津补贴后,财政局干部职工待遇减少,部分干部职工奉献精神减弱,不愿当股长,不愿挑重担,不愿加班,对正常干部教育管理牢骚满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乡镇财政所人员调整时,提拔了一批年轻干部任财政所长,鼓励年轻干部争当中层骨干力量;二是在局机关平时考核中对担任股室负责人和支部委员进行倾斜;三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在局党组(扩大)会和局务会上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价值观和人生观。2022年9月以来,全局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森林防火、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等工作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加班加点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8)具体问题表现:部分干部不满意情绪疏导不力。对因政策原因没有解决公务员身份的谷达伟、梁小云等21名干部思想工作做得不到位,影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3月17日由总会计师曾青红召集梁小云、王帆等人召开机关行政事业编人员转事业单位个人意愿征集会;二是8月18日由总会计师曾青红召集现曹泽华、罗志芬、何文玉、李春丽、邓丽芳、方剑进行个别谈话;三是由局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分别对谷达伟、梁小云等同志谈心谈话,在谈话过程中,谷达伟、梁小云等同志表示:虽然会有不满意的情绪,但不会把情绪带入工作中去,同样会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9)具体问题表现:部分干部风险防范意识较差。市财政事务中心主任庞文华认为财评没有风险,国库股股长朱振华认为资金收付都是从办公系统进行操作基本没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9月22日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亮红对庞文华进行了约谈,9月26日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亚平对朱振华进行了约谈,要求其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工作岗位的廉政风险;二是9月23日财政事务中心评审事务股对财政评审廉政风险进行了谈心谈话,并出台了《资兴市财政事务中心评审廉政建设制度》和《资兴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分配办法》(试行);三是组织排查廉政风险点。结合干部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组织各股室(单位)及时排查各自工作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0)具体问题表现:个别岗位存在风险隐患。局机关财务由兴宁财政所借调人员贺小平负责,预算股档案资料由临时工陈红英整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清退。兴宁财政所借调人员贺小平和预算股临时工陈红英已于2022年5月清退;二是加强学习。2022年3月18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了《资兴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资办函〔2022〕8号)和《资兴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资办字〔2022〕3号),增强法律意识;三是加大清退力度。局党组先后4次研究讨论了临时工、借调人员和抽调人员清理事项,解聘9名临时工,退回原单位借调人员13名。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不扎实” 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8.反馈问题:持续跟进巡察整改不力

(41)具体问题表现:局党组对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的关于“局党组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管,依法履行财政监管缺位,对财政资金的编制、分配、使用、效益等过程缺乏有效监督” 的问题持续跟进不力,虽制定整改措施,并于2019年8月2日下发《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清理借欠公款工作的通知》,但截止2019年9月26日,借欠公款仍有1875万元未清退到位,涉及人员614人,其中公职人员276人。对未清退借欠公款人员和30家未上报相关数据的单位没有持续跟踪。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8月18日制定出台了《资兴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清理借欠公款工作的通知》(资财监〔2022〕47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结合2019年清理结果,积极组织清理各项往来款项,并上报相关数据,截止2022年7月借用公款余额为352.67万元,10月底237.14万元,收回借款115.53万元;二是在2022年10月12日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了清理借欠公款工作的进展情况,7月至9月收回借款78.36万元;三是2022年10月21日在局党组上讨论了《资兴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并报经资兴市人民政府同意,于12月9日出台了《资兴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9.反馈问题:问题整改不彻底

(42)具体问题表现:局党组对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的“2015年至2018年由局一把手或分管领导从乡镇财政建设经费中直接批示拨付给单位、村、社区、协会1-8万不等的资金未经局党组会研究”问题整改不彻底。本轮巡察发现,部分从财政局机关财政管理工作经费中拨付的资金仍没有经过局党组会议研究,如2020年9月4日拨付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白廊环湖一期维护经费20万元,2020年11月10日拨付州门司镇杨公塘村帮扶责任单位工作经费5万元,2020年11月16日拨付州门司镇波水村帮扶责任单位工作经费5万元,均未经过局党组会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9月22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第9次集体学习,组织局党组成员和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完善制度。2022年4月7日修订完善了《中共资兴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资兴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制度〉的通知》(资财党〔2022〕10号)和《中共资兴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资兴市财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的通知》(资财党〔2022〕11号),规范局党组议事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末位表态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进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充分发挥民主,防止“一言堂”等问题发生。如:2022年9月22日讨论相关资金安排和人事问题时,严格按照《资兴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制度》相关要求,抓好落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是提高站位,主动担当作为。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切实解决“温差”“落差”“偏差”问题。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时时处处从政治和大局上向核心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是持续发力,提高整改质量。继续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巩固提高,推动工作开展。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找发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彻底解决。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形成制度汇编,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财政系统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3325198;电子邮箱:zxsczj3325198@163.com

中共资兴市财政局党组

2022年12月28日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中共资兴市财政局党组

编辑:何城基

二审:李科

三审:廖英武

本文链接:https://www.zixingxinwen.com/content/646656/74/12187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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