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共资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中共资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编辑:何城基 2022-12-30 23:39:12
时刻新闻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4日至6月14日,十三届市委第一轮第二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中共资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市自然资源局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赵品亮任顾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人选,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蒋勇光任组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何昌东、蔡林涌、袁苇秋任副组长,邝强、李兰、黄智勇、邓光宇、谭志勇、王茉莉、谭慧雄、唐轶、谢石峰、刘飞行、各党支部书记,各股室、二级机构、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袁剑任办公室主任,李志清为联络员。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蒋勇光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及工作职责牵头,各责任股室精心谋划,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对照整改清单,建立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台账,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和集中督导相结合,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党组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蒋勇光书记多次主持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问题,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确保了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同时,精心筹备召开了2022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

(五)建章立制,注重长效。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我局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执法、用地、规划、生态修复等各类规章制度12项,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巩固坚持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巡察反馈的3类15项37个问题中,有31个已完成整改, 有6个整改进行中。

(一)关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郴州市委和资兴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1)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坚持“学、做”结合,确保贯彻落实到位。2022年以来,已扎实开展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关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关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和稳步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资本积极作用等重要论述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学习,效果明显。二是绘好“生态蓝图”,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动矿业转型发展,着力打造“绿色矿山”示范样板,确保资源高效持续利用落实到位。目前,我市成功创建资兴西岔矿业有限公司西岔莹石矿和湖南金磊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挖岭采石场等2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资兴百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木分采石场等7家省级绿色矿山。积极编制《资兴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2-2025年)》,努力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目前唐洞街道、东江街道、兴宁镇、三都镇、蓼江镇、回龙山乡等9个图斑整治生态修复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积极推进唐洞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上报到省自然资源厅等待审批。三是认真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精准落地。按照2022年11月2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主体功能区优化细化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土空间规划部门在本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因地制宜优化细化主体功能分区,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逐级传导落地,充分征求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加强协调对接,确保乡镇主体功能细化方案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确保方案科学、合理。此项工作具体业务已安排国土空间规划股牵头协调。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2)整改落实情况: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与项目对接,及时办理规划等相关手续,加大项目推动力度,做到每个项目提前介入,倒排工期,主动精准做好服务,为项目用地落地落实做好用地保障。一是年初给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下达了《关于近期土地管理及重点项目用地工作政策的工作提示函》《关于编报20222年度项目用地报批计划的函》,严格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走的要求,为项目建设做好用地保障。二是组卷报批前又给每个项目建设单位下达《关于尽快提供项目用地报批资料并办理建设用地的函》,在项目建设中,加强了政策指导;三是在服务我市重点项目方面,金磊水泥厂搬迁二期工程,由局长牵头,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项目办做好综合服务,负责做好项目调规、选址等工作,征拆中心安排专人主动跟进征地拆迁,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开发利用股主动指导开展用地报批、规划许可、供地等手续办理。目前,金磊49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异地搬迁改造项目第二期于2022年8月18日已取得省政府批准,批准面积10.0763公顷,为该重点项目的及时落地提供了保障服务。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与群众期盼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3)整改落实情况:职能股室切实增强担当意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一是关于“从2020年8月份开始,邮电路5号5栋居民先后多次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东江街道大兴西路社区邮电路片区(原合力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影响其房屋结构”问题:我局对原合力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设计中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地方,按照规划条款要求业主进行了设计变更,并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多次实地测量,确定实际建设与规划审批相符合。二是关于“清江镇何飞燕自2020年底开始反映李勇非法占地建设”问题:清江镇李勇涉嫌非法占地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案,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于2021年5月28日予以了立案调查,并作出了拆除围墙以及罚款5287.2元的处罚决定,李勇于2021年7 月7日缴纳了罚款并将围墙进行了拆除。信访事项处置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

3.关于“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不彻底”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4)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整合,集中审批,将全局应进驻政务中心的业务归集至行政审批窗口集中受理。为落实一窗办理,我局重新开发了“电子政务平台”,目前电子政务系统招标已完成公示,正在走采购程序。二是授权到位,审核合一。个人持有不动产权证(或原房产证、土地证)的住房或门面,划拨土地转让补办出让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等业务办理,授权委托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方盖资兴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待市土地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执行,达到群众零跑腿的目标,坚决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5)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盛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超过批准建筑面积521.09平方米的违法行为,于2020年8月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到位;二是2015年4月通过查处2014年矿山储量年报备案中发现资兴市兴垅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垅采石场”)存在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现象越界开采,我局于2015年4月10日对兴垅采石场立案查处,2015年5月2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依规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责令兴垅采石场退回本矿法定范围内开采,没收越界开采违法所得6.58万元,并处罚款3万元。2016年1月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重点矿区矿产违法卫片图斑,发现兴垅采石场存在越界开采违法行为,我局于2016年1月11日立案查处,2016年3月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依规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违法所得4.3万元,并处罚款3万元。2019年7月,群众举报反映资兴市兴垅石材有限公司涉嫌超深越界开采,我局于2019年7月15日立案查处,经查明,资兴市兴垅石材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存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在2017年申请扩界调整矿区范围中,未取得扩界批准手续,违法进行了越界开采;第二是在2018年按照市安监局的要求整改(原开采面整改成阶梯式),整改中没有在批准的矿界内进行造成了部分越界开采。2019年11月1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依规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违法所得9.23万元,并处罚款6万元。兴垅采石场作为重点矿区矿山,三次被执行行政处罚,既是矿业权人未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多次违法违规,也体现了矿产资源管理方面重审批轻监管,不能简单依靠省部级下达卫片图斑或者群众举报进行执法,而是需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创新监管办法,依法曝光、警告或惩戒,营造强执法氛围。三是加强监管,落实日常网格化巡查,制定违法用地“双零”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监管能力水平,努力实现违法用地“双零”(即“存量违法用地清零、新增违法用地零增长”)目标。四是建章立制,执法大队成立执法一、二、三中队,分别负责土地、矿山、规划违法案件的查处,形成合力,强化监管。五是积极落实日常网格化巡查,截止2022年10月,全市共出动土地和矿山执法巡查3735人次,发现苗头性问题12件,均已立行立改到位,共立案查处5起。

整改进度:未完成,申请延期至2023年2月。

下步计划:一是加强规划审批的时效性,对审批后的项目加强巡查,避免违反审批内容建设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和征地拆迁力度,项目的选址尽量使用存量和批而未供土地;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加执法人员;四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形成强大的监督氛围;五是建立矿山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对违法人员和企业列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名单,依法曝光、警告或惩戒;六是全面梳理矿产资源管理流程,制定矿产资源审批监管办法。七是努力实现违法用地“双零”(即“存量违法用地清零、新增违法用地零增长”)目标。

反馈问题(6)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出台制定并严格落实《资兴市自然资源局用地会审制度》(资自然资发〔2022〕5号),实行每个项目协商会审,指导并配合项目业主做好组卷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准确高效,“报得上、拿得回、供得出、用得好”。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项目选址尽量避开耕地。今年,我市共组卷上报省政府审批项目9个,全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为18.3%,未超过我市近3年耕地占比20%的平均值,既保障了我市重点项目的及时落地,又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三是州兰公路大修工程项目取得了省政府批单,批准面积1.4301公顷,不仅保障了项目顺利实施,而且做到了让群众、业主方、施工方都满意。四是完善资兴市自然资源局业务工作流程,坚持首位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2022年9月26日,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袁苇秋对所有者权益股工作人员开展约谈,坚决杜绝与项目单位、办事群众发生争执的现象,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为人民服好务,提升自然资源局形象。

整改进度:已完成。

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7)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项目服务工作专班”,对接全市所有项目服务。如金磊水泥厂搬迁二期工程,由局长牵头,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项目办做好综合服务,负责做好项目调规、选址等工作,征拆中心安排专人主动跟进征地拆迁,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开发利用股主动指导开展用地报批、规划许可、供地等手续办理。二是梳理内审流程,印发了《资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资兴市自然资源局用地会审制度的通知》《资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国有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工作流程的提示函》《资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国有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工作流程图》等,通过制定制度、召开内审会议的方式理顺办事流程,避免股室间推诿。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8)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在院内土地挂牌时收取的200万元“维护费保证金”已全部退还给郴州市晶鑫房地产公司,问题整改到位。二是组织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开展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学习,加强教育,完善机制,规范保证金收取和管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9)整改落实情况:为落实公平竞争,消除不合理门槛。我局专门印发了《资兴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政策法规的领导任副组长,股室(二级机构)分管领导及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明确了审查范围、程序和审查的具体资料。今后凡国有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文件草拟股室(二级机构)均应填写《公平竞争审查意见表》并连同相关资料提交至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集体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出让流程,从而有效防止限制竞争的方案和文件出台。例如,局公平竞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审查程序组织相关人员对三都总厂区7村等24宗土地供地方案(初稿)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公平性审查,2022年10月29日审查小组出具了“经审查,上述方案及相关资料符合出让要求,可以实施”的意见,并报审查小组组长签字同意,现已向市政府呈报《关于审批三都总厂区7村等24宗土地供地方案的请示》,待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准同意后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出让。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10)整改落实情况: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系统与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对接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将登记数据信息推送至市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电子政务系统平台已做好技术对接,水电气部门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获取信息,就可达到同步过户目的。

整改进度:已完成。

5.关于“城乡规划工作缺乏前瞻性、权威性和一致性”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11)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组织开展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回顾梳理。二是按部、省要求认真完成“三区三线”规划成果审查及上报工作。三是全面启动资兴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暨“镇村一体”村庄规划编制。四是借力借脑,多次邀请省市规划专家会商谋划东江湾片区规划。五是组织相关股室学习部、省关于过渡期规划实施和管理相关政策文件,确保规划管理依法依规。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12)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政办函〔2022〕38号)和《资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函》(资自然资函〔2022〕160号)等推进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相关文件。二是全面启动资兴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暨“镇村一体”村庄规划编制。三是组织相关股室参加部省开展的空间规划政策文件视频培训。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13)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湖南省湘建【2020】77号文件及资政办发(2021)21号文件等相关文件精神,明晰了单位职责(资政办发﹝2021﹞21号第十一条),明确今后批后监管“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拒执行造成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立案查处到位。涉及城市规划区范围的违规行为,按管理职责权限,协调城管局制定了规范的移交流程,目前运转良好,渠道畅通,形成了合力,已顺利移交处理5宗违规案件。

整改进度:已完成

6.关于“落实国家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14)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守耕地底线,加大宣传力度。2022年4月6日 下发资宣发(2022)13号关于印发《资兴市2022年度耕地保护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入社区和农村,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耕地保护,同时通过“田长制”的制定和实施,加大对我市13乡镇街道的指导和督查,督促乡镇街道加强耕地巡查,并对巡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及时交办属地乡镇(街道)进行查处,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做好耕地守护者。二是资兴云雾居休闲度假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土地巡查时发现涉嫌边报边用非法占地, 2017年9月28日对资兴云雾居休闲度假有限公司边报边用非法占用土地立案查处。因该项目是我市招商引资的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已办理好部分相关手续,且正在办理农转用、土地征收等用地报批手续,现已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态度端正,主动接受处理。2017年11月22日我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依规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100.1平方米的土地;对非法占用的1100.1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计11001元的罚款。顺义养殖场已经立行立改,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三是扎实开展了东江湖“两违”整治工作,沿湖6个乡镇(街道)摸底上报环东江湖涉嫌违建户数为509户。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局制作并下发了《环东江湖违法违规建房整治台账》,对环湖违建整治工作总体进展以及整治名单进行多次梳理,分门别类,建立清晰明确的台账。2022年9月3日,资兴市政府下发资环湖整治办发(2022)2号文件《关于调整市环东江湖周边违规建房整治暨农家乐(民宿)违规经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重新抽调人员,备齐力量,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全力以赴开展环湖违建整治销号工作。截至目前,6个乡镇(街道)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申请销号437户,剩余72户将继续加大整改销号工作力度,争取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环东江湖区域整治工作。

整改进度:未完成,申请延期至2023年6月。

反馈问题(15)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了程序。加强项目选址、可研、设计论证,减少了选址不当、设计不合理等问题。对乡镇(街道)提交的补充耕地项目,认真套合耕地保护一张图,分析确定初步范围,组织乡镇、村、林业、环保、水利、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到现场核实论证后,报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核,再报省自然资源厅复核下达复核意见书;组织设计单位现场核实、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召开可研、设计评审会(乡镇、村、及相关部门、专家参加),确保选址科学、设计合理。二是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了《资兴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源头上加强项目监管。三是要求施工方迅速进行了整改。三都镇石拱(原特种水泥厂)土地开发项目,及时对耕作层的石头进行了清理,对土地进行了翻耕,对耕作层不足的要求补充并达到耕种的要求,并且承诺在适合耕种的季节及时耕种。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16)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整合了资源、形成合力。将耕地图斑、耕地后备资源、恢复属性资源等资源整合,制作耕地保护一张图,并下发乡镇(街道)、村,同时在各级田长电脑及手机上;按属地原则,分片明确责任人;通过手机能精准掌握耕地位置、质量等数据;耕地保护工作由少数向全民推进,逐步形成监管形成合力。二是完善了耕地保护制度。根据《资兴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出台了田长制配套制度,(已报市政府同意,正在走行文程序),明确县乡村三级主体耕地保护责任,加强了监管合力。同时,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田长会议,调度耕地保护工作,及时通报耕地保护工作,压实乡镇(街道)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三是适时开展耕地保护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和挂历(4000份)、拉横幅(150多条)、进乡镇村集中宣讲(35次)、乡镇(街道)滚动播放耕地保护宣传(300多次)、制作了《耕地保护、刻不容缓-资兴市耕地保护纪实片》、耕地保护工作通报10期;通过宣传,广大干部、群众耕地保护意识更强,明白耕地上能做什么、能种什么,不能做什么等;四是加强了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政府、部门举报,今年下半年,我市农村违规建房、挖塘养鱼、种果树、修停车坪等占用耕地现象减少了80%以上。

整改进度:已完成。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17)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抓好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对标对表,上下同题,每月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严格按照“六个环节”开展学习讨论,截至目前已专题学习十一次。对党史学习教育进行“补火”,各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补充撰写了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二是局党组书记、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所联系的党支部重新上了党课。三是各党支部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管理和使用,经常提醒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在支部工作微信群上要求党员干部每日学习分数不少于25分,每月公示积分情况,党员干部学习热情提高,积分均有较大增长。四是将一支部新调入党员干部纳入到该支部“学习强国”学习组进行管理,学习积分有较大增长。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18)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明确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袁苇秋同志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加强了工作领导和调度。二是局党组书记加强对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报告的审核,确保如实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三是今年以来局党组已认真开展了两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19)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完善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党务办、人事股组织协调,各党支部、行政股室、二级机构积极配合,一把手亲自抓,局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印发了《资兴市自然资源局意识形态工作应急预案》,各支部也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培训和意识形态领域“查风险、除隐患、固阵地、保安全”专项活动。

整改进度:已完成。

8.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20)整改落实情况:郴州恒丰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违法使用国有土地、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违法建设,我局于2021年5月21日予以立案查处。2021年11月1日我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依规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责令接到行政处罚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拆除餐饮标志招牌、搬迁餐饮设施设备,并按照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厂房设计图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罚款金额共计23650.8元。我局多次向相关领导汇报,组织调度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强制关闭,已制定查封方案,正在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实施。

整改进度:未完成,申请延期至2023年6月。

下步计划:方案经批准后,对恒丰食堂进行拆除,搬迁其餐饮设施设备和标志标牌。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9.关于“法制意识淡薄”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21)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核查了2016年至2017年,联创地产开发公司、鸿宇房地产有限公司有关“水岸豪庭”和“鸿宇广场”项目调整容积率的资料,经核查,两个项目调整容积率依据和程序,均符合《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相关程序及规定。具体情况为:①水岸豪庭项目AB地块容积率调整。联创房地产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向市政府及规委会提出规划方案调整申请,经市领导批示,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6年8月26日组织召开了水岸豪庭项目AB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会,对水岸豪庭项目AB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审查、论证,经与会专家及相关单位对调整的理由、调整前后方案,主要经济指标、建筑空间环境、与周边用地和建筑的关系、交通影响评价进行充分论证,并经市规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同意水岸豪庭项目B地块容积率由2.4调整为2.65,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市政府于2018年5月30日批准同意(资政函〔2018〕35号)。②鸿宇广场项目容积率调整。市鸿宇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申请,经市领导批示,当时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组织召开了鸿宇广场规划调整论证会,经规委会部分专家及相关单位审查、论证认为因唐鲤大道建设完成,鸿宇广场项目正好位于两条城市主干道交汇处,已经成为重要节点,原规划批准的建筑高度与该区域的城市整体景观不相符,经与会专家及相关单位对调整的理由、调整前后方案,主要经济指标、建筑空间环境、与周边用地和建筑的关系、交通影响评价进行充分论证,并经市规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同意鸿宇广场项目容积率由5.3调整为6.98,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市政府于2017年9月18日批准同意(资政函〔2017〕98号)。二是组织相关股室学习讨论了调容项目前置条件,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具体事项,增强法制意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了《资兴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下变更管理办法》,通过一系列措施保障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实施。四是公寓楼项目作为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经移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局纪检监察组,正在调查核实中,目前尚未出调查报告。五是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了《资兴市土地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文件执行;中邦建筑公司已停止资兴市八面山瑶族乡成康村土地开发项目李小芹的挂靠行为。八面山瑶族乡成康村土地开发项目现已完成50%结算,后续工作由中邦建筑公司来完成。

整改进度:未完成,申请延期至2023年2月。

下步计划:在今后对所有的土地整治项目老板挂靠资质进行全面梳理,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源头控制。严格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招标,严格审查,坚决杜绝依靠挂靠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入工程项目领域。

10.关于“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22)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郴州道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兴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边报边用非法占用土地,2019年6月24日依法立案调查,2019年8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考虑到该公司积极配合查处的态度、边报边用的违法性质以及该项目属于公益项目和省市重点项目等的情况,同意在裁量权基准范围内酌情从轻处罚,但由于该公司非法占地的违法事实存在且该案件属于卫片执法案件,需立案查处后才能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我局依法依规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5667平方米土地,对非法占用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最低标准)计28335元的罚款;郴州西诚沥青搅拌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城市道路沥青维护站,2018年7月31日依法立案调查,2018年9月2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郴州市西诚沥青搅拌有限公司建设城市道路沥青维护站,当时属于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已办理了立项、规划和土地调规等手续,我局依法依规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8691.6平方米土地,对非法占用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7元计130841.2元的罚款。2019年7月25日西诚沥青维护站建设项目办理了农转用审批手续(2019政国土字第928号)。综上所述,该两个项目均属于市重点项目,我局在裁量权基准范围内酌情处罚到位,另依据《行政处罚法》的第二十九条规定即“一事不再罚”原则,西城沥青项目处罚到位后无须移交林业部门。二是我局组织开展了“一法一条例一办法”以及新版裁量权基准办法的学习,提升执法人员办案的水平和能力;建章立制,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和集体会审制度,完善办案程序,做到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23)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资政发(202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矿山)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打击“洗洞”盗采金矿等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废弃矿井(洞)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相关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巡排查力度,打击非法盗采和乱采煤矸石、露天煤等矿产资源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秩序。二是落实主动执法,坚持有案必查。截止2022年9月初,全市共出动矿山执法466人次,发现苗头性问题 12件,均已立行立改到位,共立案查处4起,收缴罚没款8.5万元,没收非法开采矿产品489吨;年内新增的9宗违法用地均已立案查处到位。三是沿湖6个乡镇(街道)摸底上报环东江湖涉嫌违建户数为509户。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局制作并下发了《环东江湖违法违规建房整治台账》,对环湖违建整治工作总体进展以及整治名单进行多次梳理,分门别类,建立清晰明确的台账。截至目前,6个乡镇(街道)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申请销号437户,剩余72户将继续加大整改销号工作力度,争取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环东江湖区域整治工作。

整改进度:未完成,申请延期至2023年6月。

下步计划:对剩余178户处罚申请第二批销号。

反馈问题(24)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晶鼎钢材厂我局已于2018年12月1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资国土资罚[2018]32号),非法占用的468.59平方米土地已退回;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移送财政,罚款0.93718万元已于2018年12月14日缴纳,结案。兴宁镇已编制村规,并于2018年12月20日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资兴市兴宁镇[2018]字第123号)。二是文小龙未报先用非法占用土地我局于2018年11月1日对其立案查处,2018年12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15.1平方米的土地,没收其非法占用的315.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的315.1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计6302元的罚款。非法占用土地已整改到位。三是谢桂勇蓼江加油站项目用地,非法占用三都镇源兴村土地2567.4平方米用于建设加油站;2018年5月10日依法立案调查,2018年6月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资国土资罚[2018]10号)。土地已退还,项目业主于2018年6月6日已缴清罚款15404.4元,2018年6月7日结案;处罚决定执行后,项目业主于2018年9月18日取得《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8)政国土字第1200号。四是王发由在东江街道沿江路建设的住宅楼涉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我局于2020年9月4日对其立案。王发由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超过批准建设42.27平方米,其违法建设行为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2021年5月1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超过批准违法建设的42.27平方米建筑,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罚款金额共计2282.58元。没收和罚款已查处到位结案。五是何国全在资兴市兴宁镇环城南路原城关粮站院内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旧房改造项目,我局于2020年6月20日对立案调查。何国全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超过批准建筑面积156.87平方米。其违法建设行为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2020年8月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超过批准建筑面积156.87平方米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罚款金额共计4847.28元。罚款已查处到位结案。六是资兴市盛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资兴市唐洞街道矿工南路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我局于2020年6月22日对其立案调查。盛兴煤业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超过批准建筑面积521.09平方米。资兴市盛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建设行为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2020年8月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超过批准建筑面积521.09平方米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罚款金额共计16284元。罚款已查处到位结案。七是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资兴支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资兴市东江街道大兴东路鲤鱼江盐业公司家属区建设住宅楼,我局于2019年3月20日对其立案。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资兴支公司未供先用非法占用1024.9平方米土地建设房屋。现已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接受处理,并积极配合查处,态度端正。2019年5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024.9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024.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的1024.9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计5124.5元的罚款。没收和罚款已查处到位结案。八是湖南水帘洞旅游度假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正式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建设木凉亭、休闲走廊、木质板房、水泥坪等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以及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对原上堡村老学校进行改扩建、新建厨房等的行为,我局于2019年3月11日对其立案。被处罚单位未报先用非法占用985.92平方米土地进行建设。2019年4月4日,清江镇政府组织将262.5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进行了拆除并对土地进行了复垦,因此,我局不再对该262.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建筑面积为164.86)进行没收。2019年5月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985.92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660.4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建筑面积为448.37平方米),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63平方米基本农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的922.92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计13843.8元的罚款,对非法占用的63平方米基本农田处以每平方米30元计1890元的罚款,共计15733.8元罚款。拆除和罚款已查处到位结案。九是资兴邦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我局于2019年11月27日对其立案调查。被处罚单位资兴邦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边报边用非法占用1902.63平方米土地进行建设。考虑到该公司态度端正,积极配合处理,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非法占地的行为有部分原因是为了避开污水管道,属于政府原因;在置换土地后也积极提交相关用地申请资料,目前正在进行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组卷报批工作。2019年12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902.63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902.6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的1902.63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计9513.15元的罚款。退还土地、没收和罚款已查处到位结案。十是资兴市华兴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我局于2018年12月3日决定对其立案查处。资兴市华兴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792.6平方米土地进行建设。该公司已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接受处理,并积极配合查处,态度端正。其搭建的简易棚将用于规模化养殖,并未改变农用地的土地性质,属于符合设施农用地条件却未申请报备的情形。2019年1月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792.6平方米的土地;对非法占用的792.6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计15852元的罚款。退还土地和罚款已查处到位结案。十一是天洋农业观光园(郴州)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性质进行非农业经营,我局于2019年1月14日决定对其立案查处。该公司非法占用的土地原为养猪场,建筑物于2001年已经存在,且办理了设施农用地手续,该公司只是对其内外部进行装修,并未扩建,属于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的情形。2019年3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851.9平方米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851.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的851.9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计12778.5元的罚款。退还土地、没收和罚款已查处到位结案。十二是湖南安晟文化旅游运营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涉嫌非法占用资兴市三都镇流华湾村集体土地建设景区房项目,我局于2020年11月5日对其立案调查。湖南安晟文化旅游运营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1993.2平方米土地作为旅游户外拓展项目用地。该项目属于流华湾景区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的内容之一,且当事人积极配合查处。2020年12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993.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旅游拓展项目,具体为水上项目503.34平方米、翻山越岭项目150.06平方米、高空六面体项目105.41平方米、勇者之路项目92.96平方米等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的1993.2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共计39864元的罚款。没收和罚款已查处到位结案。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25)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资政发(202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矿山)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资安发(2022)2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打击“洗洞”盗采金矿等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废弃矿井(洞)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相关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巡排查力度,打击非法盗采和乱采煤矸石、露天煤等矿产资源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秩序。二是落实严格执法,加强土地矿山巡查。截止2022年9月初,全市共出动矿山执法466人次,发现苗头性问题 12件,均已立行立改到位;共立案查处4起,收缴罚没款8.5万元,没收非法开采矿产品489吨。三是黄信用违法建筑2020年11月已调查,责令整改拆除到位。元亨非法开采经过进一步核实,并经郴州市局矿业权科证实,该矿因矿权开采标高设置低于所在区域实际山势高度,导致出现所谓的“戴帽子”情况,元亨矿业有限公司对超高部分进行了土层剥离,剥离的表土层全部堆放在矿区西部边界处,未对外进行销售,所以该矿不属于越界非法开采。民基建材有限公司金鑫采石场2020年4月到期后延期至2020年10月,后已关闭。2018年德兴及磊源采石场疑似越界开采嫌疑,经现场核查已关闭,不存在越界现象,故未立案调查处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

11.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乱象丛生”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26)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9月10日新出台了《资兴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暂行办法》。二是经核实“兴宁镇、回龙山瑶族乡大树村等四个村旱改水项目,预算金额299万,取消建设内容的金额高达122.89万元”问题的原因在于兴宁镇个别群众在项目招标后阻工,以及回龙山瑶族乡部分地块土层达不到要求,导致无法实施才取消部分建设内容,按程序进行了变更审批,并做好了变更设计。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加强项目可研性评估,做好项目设计论证,坚持项目从实际出发,与实际相符,杜绝闭门造车。对确实要进行变更的项目,严格按照《资兴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暂行办法》执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27)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出台了《资兴市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严格按程序依法办理招标代理事项,确保招标代理单位的选定合理合规合法。二是经核实2018年同一项目分为三个标段,请两家代理公司开展招投标活动,是因为该项目覆盖了全市,为了施工方便与工程进度,把该项目分为了东乡片、北乡片、南乡片三个片区三个标段招标,因三个标段政府采购的时间不同,一个是2019年3月,一个是2019年6月,所以造成了两家代理公司开展招投标活动。三是今后进一步加强项目统筹,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28)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出台了《资兴市开发整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二是经核实“兴宁镇竹园村等5个村项目、唐洞街道程水镜塘村两批土地整理项目设置条款,要求报名前与发包方签订《承诺书》方可报名”其承诺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文件要求,属项目正常内容。三是根据《资兴市财政局关于2016—2019年度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资财采﹝2016﹞159号)文件精神,项目招投标报价时,要求在财政评审的基础上至少还要再下浮3%,投标方基本上是按这个规定采取的下浮。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29)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出台了《资兴市土地整治项目“五大员”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项目“五大员”制度,加强对施工方特别是项目经理的考核。三是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确保项目正常实施,并强调了责任。四是对回龙山乡乌石水田开发项目中标公司进行了约谈。五是经查阅资兴市汤溪镇谷洞等两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签订日期2018年12月10日)项目经理为陈辉跃。因陈辉跃个人原因需变更项目经理,公司申请对建造师(项目经理)变更为庞文娟,2018年12月11日取得同意。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30)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碑记石拱土地开发项目、蓼江龙虎村土地整理等项目等验收,确实没有农业部门在场及签字。当时电话通知了,因时间冲突而没有参加。过去要求农业部门参与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后来由郴州市级土整机构出具报告,所以农业部门不一定每次参加验收了,今后严格按照《资兴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验收办法》规定开展验收。二是2022年9月2日召开了项目整改会议,要求验收资料签字时一定要认真清楚。三是经核实“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回龙山、蓼江、三都片区的通水试验在项目验收资料中有通水试验记录,监理单位检验评定签字。项目验收后,由于水源出了问题,无法正常供水,所以部分沟渠、蓄水池处于停用状态,没有正常使用,现村组及施工方也在积极查找水源。

整改进度:已完成。

12.关于“土地收储工作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31)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历年来收储土地情况进行了“回头看”,逐一梳理,建立了完善的台账,并将电子图件汇交信息中心制作“批、收、供、用一张图”,真正做到数据、图件一一对应,家底明晰。对巡察指出的棚改后未收回的煤矿土地进行了全面核查,并依法履行收回程序。目前,三都、唐洞、鲤鱼江等煤矿棚改后土地均已报市政府批复收回。二是关于唐洞煤矿、宇字煤矿地块问题:2022年9月,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湖南省煤业集团资兴实业有限公司经过实地测绘、双方共同查看,签字确认,并报第二十八次土地管理委员会议研究,同意收回湖南省煤业集团资兴实业有限公司房改房国有土地使用权17宗,面积149.98亩,市政府已批复收回17宗土地使用权。同时,对宇字矿三宗土地使用权面积42.5亩,正在进行核准、测量,双方实地查看确认后即可按程序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三是关于鲤鱼江煤矿地块问题:经核实,市政府于2021年下发了《关于收回肖成干等35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资政函〔2021〕33号),2021年5月13日,市土地储备中心与资兴市盛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鲤鱼江煤矿)棚改户肖成干等36户签订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其土地使用权面积2.37亩用于就地棚改,根据市政府批准,该宗地2021年已划拨供应盛兴煤业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存在鲤鱼江煤矿棚改土地未收回现象。四是关于祥和矿业租赁储备土地未收回问题。经核实,2013年之前祥和矿业租赁储备土地并缴纳了租金。2013年,因融资需要,我局已将该宗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城投公司通过摘牌取得了该宗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资CD国用(2013)第094号。该宗土地已不是储备土地,2022年9月23日,我局向城投公司送达了《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土地管理的通知》,要求其加强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进行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整改进度:已完成。

1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32)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关于公职人员涉酒问题“三个严禁”;二是对于2019年5月在局机关食堂招待兴宁镇和八面山国土所时饮用土酒、啤酒违规招待的问题,责令当事人黄守平上缴当餐酒水费用,2022年5月27日黄守平支付当餐酒水费用158元,三是对黄守平开展了警示谈话。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33)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4月从局机关把挤占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专项资金21.34万元划回到生态修复中心账套。二是对已故家庭困难职工谭林辉向单位借款1.8万元一事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与市财政局也进行了会商。

整改进度:未完成。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4.关于“干部任用不规范,多个重要股室负责人长期不轮岗”的整改落实情况

反馈问题(34)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9月22日,召开局党组会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资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等文件。二是2022年8月1日,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陈伯华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和所有者权益股负责人、朱前进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股长(市地理测绘事务中心主任)、邓映琛用途管制股股长职务(资自然发〔2022〕37号)。三是为规范干部管理,2022年4月10日制定实施了《资兴市自然资源局股级干部任用方案》,建立了股级干部管理台账。

整改进度:已完成。

15.关于“党建工作薄弱”的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35)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5月22日市政府办系统党委对我局总支所属支部设置进行了批复,将原有6个支部进行撤并,组建新的4个支部,即中共资兴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第一支部委员会,中共资兴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第二支部委员会,中共资兴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第三支部委员会,中共资兴市自然资源局退休支部委员会。二是2022年7月10日,市政府办系统党委对我局总支名称进行了批复,原有中共资兴市国土资源局总支部委员会名称变更为中共资兴市自然资源局总支部委员会。三是组建后的新支部全部到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更换了新公章。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36)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党建业务知识培训。2022年9月30日,局党总支邀请市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书记谭娜,对我局党员干部进行党建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党员素质,帮助提升了支部党建业务工作水平。二是开展约谈。针对“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雷同,敷衍应付。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党支部2019年与2020年的工作计划仅修改了标题及年份”问题开展约谈,2022年8月26日,局党组书记、局长蒋勇光对我局原机关、征拆、不动产、执法四个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增强责任意识。

整改进度:已完成。

反馈问题(37)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2022年8月26日,局党组书记、局长蒋勇光对我局原机关、征拆、不动产、执法四个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压实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二是提高业务水平。2022年9月30日,邀请市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谭娜书记,对我局全体党员同志和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了我局党建业务水平。三是规范组织生活。今年以来,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9次,召开支委会33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3次,上党课9次,实现了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虽然我局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自然资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6个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全市自然资源改革提供坚实的廉政保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四是严格执纪问责。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上来,为我市打造“两山”实践示范区、国家新型数据谷、“东方水城威尼斯”、县域发展百强县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3396862;电子邮箱:zxsgtzyj@163.com

中共资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2年12月29日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中共资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编辑:何城基

二审:李科

三审:廖英武

本文链接:https://www.zixingxinwen.com/content/646656/74/12188104.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资兴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