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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资兴市委巡察办 编辑:黄丽娅 2023-06-13 20:45:0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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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8日至12月7日,十三届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城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市城管局党组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破釜沉舟的责任担当落实巡察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市城管局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是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是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层层落实“两个责任”的需要,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聚焦全面强化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副市长赵品亮任顾问,党组书记黄立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巡察整改问题台账》,责任全部落实到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为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责任落实,党组书记黄立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协调督促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抢抓时间、全力以赴做好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责任

市城管局党组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要求。市城管局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讨论制定整改方案,对整改的问题逐项制定措施、逐项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为重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马上整改到位,立行立改,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一些暂时不具备一步整改到位条件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分步实施,确保反馈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强化担当,以上率下。市城管局要求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班子成员一级带一级,带好头、做表率,对大小问题照单全收,责任领导做到亲自抓、亲自调度、亲自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四是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对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中列出的问题清单以及整改时限,市城管局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定期督察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整改情况,汇总建立督查台账,对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承办任务的部门及责任人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到位、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并要求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认真纠正,严肃整改,限期处理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发展、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有短板

1.理论学习不够规范,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1)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没有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情况学深悟透。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各支部制定了相应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二是学以致用,于2月28日、3月21日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开展讨论并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于2022年12月30日邀请市委宣讲团李孔辉为全局干部职工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四是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评比活动。要求所有党员撰写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并由支部进行评比,共收到91份心得体会。对于结合自身城管工作实际写的心得体会,在评比时予以加分。局机关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未按要求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资宣发〔2021〕3号文件规定,2023年4月21日补学剩余内容;二是建章立制。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对标对表开展学习。对标上级要求,制定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集中学习。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党史学习教育抓得不实不细,入脑入心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27日,针对有雷同、抄袭现象的人员进行约谈,并责令写出深刻思想汇报,重写心得体会;二是收齐了57名党员的党史学习心得体会;三是3月17日、20日各支部分别在党员大会上强调,心得体会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写,由支部书记予以严格把关。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4)机构改革后,对新划转的职能责任学习不到位,部分职能责任履行不到位,大部分执法队员不了解新的职能责任,只被动执法办案,没有主动查找案源。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职责学习。2023年4月7日组织城管执法队正副队长、内勤,政策法规股全体人员,工程管理股、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等约40人,在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开展了2023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行政审批业务培训。通报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涉及执法方面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集体约谈了执法队正副队长和内勤人员。组织学习了(资办〔2019〕44号)、(资办〔2019〕80号)“三定”规定有关内容,让城管执法队员熟悉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细化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制定职责任务清单,确保依法履职尽责。二是强化城管执法监管。2023年4月18日肖永忠副局长牵头组织局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到鲤鱼江管辖区进行检查,对鲤鱼江执法队2起有案不查行为进行专项交办,并将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局政策法规股对城管局各执法队办理的行政处罚一般案件进行法规审核,重点审核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足、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应用裁量权基准是否精确。对不符合标准的案件予以退回,并按要求整改。三是机动执法二队主动出击,对澳林山庄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主排污管道改造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及相关手续擅自施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给予行政处罚2万元罚款。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5)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2022年5-7月市长热线共收到市民投诉155件、办结155件,但群众满意率仅43.22%。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健全处理投诉考核机制,并纳入局绩效考核方案(详见附局绩效考核方案)。在市长热线、市长信箱、舆情快报、信访案件、领导交办、3327979电话投诉等多平台,对同一诉求内容,智慧城管平台发布24小时后,再投诉(即第3次),对路段网格员扣0.5分;第4次投诉,路段负责人(执法队副队长)扣0.5分;第5次投诉,扣辖区执法队长0.5分;资兴公电办交办的即诉即办件(公电办规定2小时内办理时间),推诿、超时办理的,扣辖区执法队1分。二是加强巡查并合理设置区域、时间及音量。对位于城区人口集中的公园、广场需设置晨晚练区域、控制时间及音量;需与公园、广场KTV经营者及广场舞队伍组织者签订规范承诺书,约束其22:00后,公园广场KTV及广场舞不得再使用音响活动。各辖区执法队加强了夜间巡查,对不按规定控制时间和音量的,及时进行劝导。同时机动一队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接到投诉能及时得到处理。三是大力提升群众满意率。2023年2月15日至5月8日市长热线共收到市民投诉87件、办结87件,不满意3件,群众满意率96.5%。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案卷整理不严谨,对困扰城市管理的顽瘴痼疾缺乏有效执法手段

(6)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不严谨,存在调查笔录语句不通、手动涂改、执法现场资料不全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执法技能培训。2023年4月7日组织城管执法队正副队长、内勤,政策法规股全体人员,工程管理股、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等约40人,在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开展了2023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湖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郴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规知识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相关要求,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案件制作要点,确保持证人员人人过关。二是开展集体约谈。2023年4月7日组织城管执法队正副队长、内勤,政策法规股全体人员,工程管理股、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等约40人,在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巡察发现的办理案件不规范问题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立行立改,规范文书制作。三是立行立改。对2104006号卷宗调查笔录、证据发表意见表登记时间被涂改问题进行了整改,举一反三对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自纠。四是建立了行政执法案件文书质量评析机制,开展文书质量评比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提升执法文书制作质量,并将评析结果与各执法队的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7)执法依据不充分,标准把控不严。部分行政处罚案卷采集证据不严谨,缺乏现场图片、现场测量数据等关键证据。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集体约谈。2023年4月7日组织城管执法队正副队长、内勤,政策法规股全体人员,工程管理股、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等约40人,在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巡察发现的办理案件不规范问题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立行立改,规范文书制作。二是提高办案能力。2023年4月7日组织城管执法队正副队长、内勤,政策法规股全体人员,工程管理股、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等约40人,在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开展了2023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提高持证人员依法办案能力。局政策法规股对城管局各执法队办理的行政处罚一般案件进行法规审核,重点审核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足、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应用裁量权基准是否精确。对不按标准办理的案件予以退回,要求按时按标准按要求整改到位。三是查漏补缺。对2001061号卷宗只有当事人口述为证,没有现场图片,缺乏关键证据问题;2205014号卷宗占用绿化用地面积无现场测量数据问题进行了整改,举一反三对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自纠,暂未发现纰漏。四是建立了《资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集体审定制度》对公民处5000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10000元以上,对复杂、疑难或者可能会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会审。办案人员、承办机构负责人、局政策法规股股长及工作人员、分管执法的领导、分管法治审核的领导、局主要领导局长或书记等共同进行会审。把关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关,并常态化开展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8)执法跟踪落实不到位,存在以罚代管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于2月21日,对康顺燃气公司整改问题进行再次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二是举一反三对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自纠,案卷资料中均有处罚后整改的资料。三是建立问题隐患整改验收机制,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执行。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9)对人行道上机动车乱停乱摆缺乏有效管理办法,人行道上机动车乱停乱摆现象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宣传,各辖区执法队每天加强对车辆乱停乱摆的宣传劝导;二是新增车位,已在城区新增公共停车位214个,解决城区主要道路停车难的问题。三是上下联动。已将《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和违停行为整治的请示》上报市政府批示。同时与资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出台了关于整治中心城区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的通告、关于对城市道理部分路段进行严格管理的通告及资兴市城市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管理实施方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缺乏前瞻性、周密性和有效监管

(10)维修项目前期设计考虑不周全,工作不细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鲤鱼江大桥维修工程油漆变更原因进行梳理。主要是缺乏前瞻性,没有从我市是优秀旅游城市的实际出发,没有考虑通过大桥颜色来打造特色。2020年8月26日,项目完成大桥北面一个拱肋面漆施工(面漆颜色为白色),因无特色被叫停。后因面漆颜色变更既耽误了工期,又增加了投资。二是对吊杆设计变更原因进行梳理。主要是原来大桥吊杆检测取样时没有对原施工资料认真研究分析,没有对短吊杆进行取样,未能在设计阶段发现短吊杆无法用张拉方式取出而采用其他施工方案,导致大桥每拱两端的3#、8#短吊杆共8组40根无法按原设计方案采用张拉方式取出更换。后经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查勘、调阅原建设档案资料、分析原因,提出了套钻施工方式,经试钻可行报市领导同意后实施,致使工程量超预算并延长工期。三是加强科学决策。为增强决策科学性,充分发挥局里专技人员作用,成立了城管局专业技术人员库。2023年4月27日印发了《关于成立专业技术人员库的通知》(资城执〔2023〕16号),专技人员库由有中级职称以上专技人员共22人组成,专业涵盖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环境保护、统计、会计等。2023年4月24日组织专技人员召开会议,对专技人员库的职责、运用等方面进行学习、解读。今后工程实施,将选定专技人员参与项目可行性分析、设计评审、施工方案审查、验收等,以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性、设计的合理性和经济性、优化施工方案、总结项目建设管理经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四是加强督促,立行立改,鲤鱼江大桥维修工程已于2022年12月底完工,2023年1月份通过竣工验收。督促施工单位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利用晴好天气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加班加点,已于2022年12月份完成全部施工内容。2022年12月26日过,短吊杆索力监测单位出具了监测报告,结论为“本次短吊杆更换后的实测索力最大偏差为1.91%,满足《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IG 5220-2020)第6.20.2条的规定不大于±10%的要求”。2023年1月12日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市质安站相关人员进行了竣工验收,一致同意竣工验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开口破道重审批缺维护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3月15日召开了关于规范开破道审批及加强监管会议,规范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及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流程。二是对已审批的市政设施建设,对其施工进行跟踪监管,特别人行道占破道施工后必须恢复到位。三是对施工完成后恢复情况严格履行验收手续。四是建立了《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重点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占用城市道路、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和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2)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4月24日组织专技人员和下属单位分管工程领导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了《资兴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资政办发〔2022〕22号),重点学习了“投资决策”、“项目设计、概算审批”、“工程变更、概算管理”、“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章节,从建设报批程序、工程变更审批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强调。二是对全局(含下属单位)截至2023年4月的在建工程进行了梳理、统计,除环卫服务中心的“资兴市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转运站(第一标段)”外,无其它在建项目。“资兴市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转运站(第一标段)”项目履行了领导批示、财评、招标等程序,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聘请了监理单位并签订了监理合同,项目程序规范。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警示约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5.科学谋划城市管理不力

(13)渣土转运、堆放管理无序。没有设置渣土、建筑垃圾公用消纳场所,随意堆放渣土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资兴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资政办发〔2023〕1号,并严格执行。二是对在建和已建成的工地进行监督,并对重点路段工地加强了日常巡查和夜间控管,对不按规定路线转运和不按制定核准范围内堆放行为,责令其整改,并依法依规给予处罚。三是督促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加快唐洞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进度,目前该公司已办理前期手续。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4)对数字城市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数字城市管理中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工作,投入办公硬件设施设备,增加城区重点区域监控设施56个,逐步运用至城市管理,发挥智能管理作用;二是安排四级调研员专职协管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结合局考评督查机制,保证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尽职履责;三是加强数字城管中心人员配备,目前已配备1名专业技术人员。四是将市长热线、市长信箱、舆情快报、市民上报信息,录入平台,鼓励城管系统采集员加大采集量等渠道进行信息整合,扩大信息采集量,结合城市监控逐步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作用。五是纳入局绩效考核方案内,增加平台信息采集量(详见附局绩效考核方案):如(四)政务处理方面1.执法队、局二级机构工作人员每周完成信息采集1条(即每月4条)。按月进行考核,每超一条认可的加0.1分,全年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每少1条扣0.1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5)政策研究不到位,工作被动,办事效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的内部管理制度,如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内控制度。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研究,完善政策、法规文件收集、归档和传阅,确保经办人员懂政策、懂流程。三是明确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工作推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6)测算环卫作业服务外包费偏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缺少一线工人、清扫保洁时间及、垃圾容器不及时清理、垃圾转运不及时等问题,2023年3月23日、4月20日分别对三家环卫作业服务外包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今年5月份工资财务需按实际一线环卫工人数进行发放。同时对三家环卫作业服务外包公司下达了环卫作业质检交办函。二是对环卫作业服务外包公司环卫机械车辆设施设备配置情况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进行处罚。四是环卫作业服务费是由环卫中心提供基础数据,再由市财政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测算及参考了周边县市外包服务费情况,最终经市政府常委会讨论研究通过。唐洞、东江片区和资兴经济开发区实际情况和作业标准不一样,资兴经济开发区的环卫作业只包括了清扫保洁、清洗,无垃圾清运、垃圾站和公厕的管理,所以唐洞、东江片区环卫作业外包费会高于资兴经济开发区。五是责令市环卫服务中心组织专人对两家外包公司少安排一线环卫工人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中鑫航服务外包公司2022年少安排147名人员,金沙田服务外包公司2022年1至5月少安排68名人员。并经党组会研究决定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目前已暂扣两家外包服务费69万元。六是建立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机制。制定了《资兴市环境卫生管理考核细则》,每月由局城市管理股牵头,联合市环卫中心人员对环卫服务外包公司作业服务实施情况及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情况开展督查,对违反细则规定的行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同时由财务股牵头,每月对照环卫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对环卫作业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核实。每少配备一名环卫作业人员按照合同约定扣款500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6.市容市貌长效管理工作未落细落实

(17)市场外占道经营管理主体职责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整治重点公共区域的实施方案》,分别于2月16日会同东江街道对东江竹园路马路市场进行占道经营集中整治,4月19对罗围市场进行了占道经营集中整治;3月21日对鲤鱼江大兴东路马路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二是对划定的引导区域施划禁止线近千米,规范管理。加强了市场、学校周边的巡查并及时治理违法占道行为,对屡次占道经营及不服从管理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理。三是建立了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场周边日常管理机制,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和整治标准,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事,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城管局考评督查室每天根据《2023年城管系统网格化管理明细表》定岗定人进行督查,并每月进行通报。四是已提请市政府重设临时销售场所,在农贸市场、学校周边原则上不设临时销售场所。目前市政府已组织会议,征求部门意见,等待下发正式文件。五是下半年计划对兴华路占道经营行为开展分流整治。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8)进城拖运碎石、渣土车辆抛洒管理办法不多、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碎石撒漏整治方案。二是对碎石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和夜间管控,对运输过程中未进行覆盖、覆盖不严密、沿途撒漏的现象,要求其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9)餐厨垃圾处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于3月6日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委托开展餐厨垃圾预处理工作的报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毅和副市长赵品亮已签字同意。二是市环卫中心委托湖南存蓝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无偿处理资兴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预处理协议(送审稿)已由市司法局出具了法律审查意见书,并且已经市城管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已向市环保局备案。三是市环卫中心与湖南存蓝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已签订《资兴市中心城区(白廊)餐厨垃圾预处理协议》。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0)垃圾分类工作流于形式。垃圾分类箱大多是摆设,垃圾分类未落实到位,也未实行监督考核。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资兴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二是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我市已确定唐洞街道和东江街道为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唐洞街道晋兴社区(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住建局机关大院)、东江街道东路社区(东江首府一期)、罗围社区(碧桂园小区)为垃圾分类试点小区。三是加大了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结合爱卫月举行大型专题宣传活动,设立户外宣传牌、楼道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共设置户外宣传牌及楼道宣传画40块,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试点小区购置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筹资5万多元,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26处,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7.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

(2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中共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对全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4月21日,召开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议,研究部署全年意识形态工作;三是4月21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提高认识。四是对樊盛同志进行了约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2)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培训和督查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4月21日,邀请宣传部副部长谢春艳为干部职工授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课;二是5月8日至9日开展党建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行动,组建督查组,对三个二级机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并对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制定印发了《中共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组织领导,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队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3)部分党组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27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责令写出深刻思想汇报;二是4月21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提高认识;三是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和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均按要求体现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履行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4)“学习强国”平台活跃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27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二是各支部完善了党员积分管理办法,明确奖惩措施;三是每月(季度)对学习强国积分进行通报,对活跃度不高的人员进行约谈提醒。4月25日,园林中心对3名“学习强国”平台活跃度不高的人员进行约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缺乏“啃硬骨头”的精神

8.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5)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23年4月27日召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党组书记与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谈话,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廉资兴单元建设等文件精神,传达贯彻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党纪法规。从重从严从快处理三名违纪违法干部职工,并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通报处分结果,再次强调增强要遵纪守法意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6)收入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制度管理。先后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二是强化财务工作培训。2023年3月28日组织召开财务工作会议,分管财务的领导、财务室、执法队内勤人员参加,组织学习了市财政关于规范收入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对于规范财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是迅速整改到位。各执法队迅速完善了收费台账,做到票据填写规范,统一收费标准,及时缴款到市财政。四是严格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收入从源头管控。每季度对商户摸底,对照所开的票据逐一核查,做到应收尽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7)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了违规支付的住宿费用504元。二是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审批流程。三是对各类报帐发票严格审查,必须经手人签字写明用途,分管领导签字证明真实性,财务室签字审查合法性及合理性,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开支,对发票不完整的,退回重新完善;对不真实,虚假的发票退回并上报领导从重处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8)服务采购、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与不具备有偿经营资质的团体签订法律咨询合同。

整改情况:一是更换符合规定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并于2023年3月29日与湖南春鸿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二是制定了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9.干部作风有待加强

(29)工作纪律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学习和会议考勤等日常管理制度。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三是督考考评股不定期进行工作纪律督查,并依据督查考核办法予以处理。四是对巡察发现未签到人员按照局督查考评办法予以扣分。五是加强作风纪律内部日常监督检查,深入整治作风纪律。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0)中层干部主动担当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平时在干部职工提拔、职级晋升时,进行谈心谈话,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4月27日,党组书记给全体干部进行了集中谈心谈话,总结过去,规划未来,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优化考核。调整出台2023年绩效考核办法,出台激励措施,对工作实际突出干部,优先考虑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提拔重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1)执法队员综合能力有待加强。市城管局对执法人员缺乏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部分执法队员年龄偏大,执法能力不强,工作缺乏活力,市城管局未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中旬、下旬组织城管执法人员骨干分批、参加郴州市城管综合执法业务培训,以点带面,以案促学,要求骨干将所学知识培训给所有执法队人员,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性能力和办案水平。二是2023年4月7日组织城管执法队正副队长、内勤,政策法规股全体人员,工程管理股、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等约40人,在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邀请常年法律顾问代树林律师为中层骨干培训城管典型案例,从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下达执法文书等方面面对面沟通交流,破解城管执法难题。三是2月13日至2月24日组织了执法员基础电脑操作培训。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0.对下属事业单位监督指导不到位,上轮巡察以来,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情况依然存在

(32)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预决算相关管理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了《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涵盖了预算管理、财务收入管理、财务支出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已基本建立了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且得到了认真执行。二是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了会议,明确了维护费使用严格按中心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执行。如额外增加的工程项目费用,需经市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向市财评中心报备。三是局党组对市政、园林、环卫负责人存在廉政风险点进行约谈,要求大额资金使用需向局联系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报告,遵守政府采购、集体决策等规定。三个中心维护专项工作经费预结算需报局党组集体审核。同时局党组对局属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3)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随意性大。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及合同、协议等会签审核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4月25日朱忠诚对市环卫中心领导班子进行了约谈,强化了领导班子的规矩意识和担当精神,认真履职,按章办事。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4)支出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财务检查与监督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章建制,规范管理,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新局面。同时要求局属二级机构大额资金使用需向局联系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由局党组集体审议。二是4月26日组织了财务和办公室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财务业务培训。三是立行立改,市环卫服务中心已从工会退计提的2019年党建经费。四是对相关责任进行约谈警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

11.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有偏差

(35)党组会议记录缺乏严肃性。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二是重新制定完善《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上会通过,制度中明确规定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问题的党组会议,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6)“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完善《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上党组会通过,制度中明确规定实行集体决策制和党组书记末尾表态制,局党组凡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邀请派驻纪检组到场监督指导。二是立行立改,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均坚决做到会前提前酝酿,会中参会人数到位,讨论表决程序合规,签字背书到位。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2.基层党组织建设抓而不实

(37)对二级机构党支部工作指导不够,党支部领导作用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5月8日至9日开展党建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行动,组建督查组,对三个二级机构开展党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并对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提出整改要求。二是对二级机构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三是三个二级机构分别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按要求上报局党组会上通过。四是三个二级机构分别明确了由一名副主任分管党建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8)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多项内容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完善好相关会议记录;三是各支部分别于2月28日、3月6日组织支委学习“三会一课”、党支部“五化”建设等相关制度;四是2023年3月27日,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9)未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

整改情况:一是对指出的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并检讨,上报局。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三是各支部分别于2月28日、3月6日组织支委学习“三会一课”、党支部“五化”建设等相关制度。四是2023年1至4月结合“三会一课”制度,机关第一支部分别于1月12日、2月28日、3月2日开展了廉洁教育、集中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报告、集中植树主题当日活动。机关第二支部分别于2023年元月12日、2月24日、3月2日、4月13日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0)主题党日活动未按要求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对指出的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并检讨,上党组。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三是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分别于2023年元月12日、2月24日、3月2日、4月13日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3.选人用人把关不严,用人不规范

(41)选拔任用股级干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制度的学习。2023年4月21日,组织局领导班子、股级以上干部学习《资兴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改进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二是巡察反馈以来的1名试用期干部转正及2名提拔的股级干部均严格按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地考察、党组研究、公示等程序执行;三是建立了试用期干部台账,动态管理;四是2023年3月27日,对人事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2)执法队伍人员配备不齐。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队长,严格按照干部选任办法和程序,考察任用曹雄同志担任东江执法二队队长。二是将副股级干部及38岁以下品行端正、工作积极的干部列入后备干部,并建立了后备干部台账。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3)临聘人员用工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临聘人员未签订合同问题进行了梳理,此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而且市政中心年龄结构偏大,人员紧张,中心工作确需这批临聘人员补充。二是经党组研究决定,拟写了《关于市城市建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划转至城投公司前临时聘用人员问题的请示》呈报市委、市政府,该请示已经市委、市政府相关批示,目前正在按领导批示精神办理中,预计在6月底签订合同。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巡察整改工作对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发展具有积极影响,通过整改,局党组制定了相应措施,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机制。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局各项工作中,强化风险防控,紧抓工作纪律,确保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效果明显。

(二)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强力推进,确保在期限内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把巩固整改成果与局中心工作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实际,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项目资金管理、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3211883;电子邮箱:zxscgj@126.com

中共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3年6月13日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资兴市委巡察办

编辑:黄丽娅

二审:林依娜

三审:匡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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