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滁口镇塘湾村颁发了首本集体土地经营权不动产证,这标志着塘湾村农村集体土地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合法身份”,也标志着滁口镇不动产登记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拿到首本证书的塘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唐锋欣喜的表示:“有了这本证,我们村的集体土地就能够更好的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助力乡村振兴。”
农村集体土地是广大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最重要的不动产物权,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支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工作,有效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用益物权,激活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推动农村市场的健康发展。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何凌翔
编辑:林依娜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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