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郴州市总工会启动了职工家庭成员大病住院医疗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一次性补助 3000元。
此次活动,职工家庭成员住院费用统计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助对象为参加了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职工的家庭成员,仅限于职工配偶(未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和未满18周岁子女、未毕业在校生子女、丧失主要劳动能力的未婚成年子女(未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条件为职工本人未申请医疗互助补助金且职工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罕见病住院治疗,经过各种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商业保险报销和社会救助后仍自付2万元及以上。
职工医疗互助作为一项由工会倡导组织,职工自愿参加、自筹基金的互助互济性质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按照“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的原则,为职工提供医疗保障,缓解医疗负担。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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