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协助处理了一起因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火灾的案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拘留处罚,有力维护了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事件追溯至6月17日,我市一家无纺布生产车间突发火灾。经市消防救援大队紧急调查查明,火灾系电焊工谭某某在顶棚进行电焊动火作业时引发。当时,谭某某在明知作业环境存在火灾风险的情况下,既未按规定事先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也未清理作业现场的可燃物,更未采取任何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最终导致电焊产生的火花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所幸在场工人扑救及时,才避免了更大损失的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湘消发〔2023〕35 号)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市消防救援大队将案件有关证据材料移送至市公安局。7月5日,东江派出所依法对谭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彦林
一审:胡石林
二审:黄欣
三审:廖英武
本文为资兴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zixingxinwen.com/content/646941/58/151245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