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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资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作者:市委巡察办 编辑:欧阳雨桐 2025-04-08 23: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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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5月8日,十三届市委第五轮第一巡察组对原资兴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6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成立以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唐建为顾问,局党组书记、局长欧小红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素青、焦明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组,工作组下设1个办公室和2个工作专班,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局党组根据整改工作进展,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调度,并按市委巡察办的要求报告整改进度。

同时成立巡察整改监督小组,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袁蓉任组长,唐社辉、廖得兵为成员,对整改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党组书记欧小红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对方案、措施、报告材料亲自审核把关并签字背书,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调度协调,亲自督办,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 同时督促压实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整改分管领域内的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重要指示有差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存短板

1.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局党组已制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局党组会、党支部会议等会议按制度执行到位。

(2)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①健全监测机制。一是做好政策宣传。通过发放“明白纸”(资兴市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一码通”等手段,加强监测帮扶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发挥监测队伍作用。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网格员、信息员、核查员“三员”作用,扎实开展重点人群排查,通过各种渠道发现疑似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②强化画像翔实。坚持“一户一画像”,全面客观“画”出农户家庭成员及共同生活成员的基本情况,“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产业、就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家庭收入和合规自付支出,以及农户自主应对能力。通过“画像”,确保纳入的要有详细情况。③坚持信息比对。对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协同相关单位进行部门信息核实比对。重点核实车辆、住房、工商注册、财政供养等相关信息,切实保障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工作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确保实现应纳尽纳。

(3)理论学习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在党支部会、干部职工会经常性开展理论学习,特别是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二是在微信群及时上传党建知识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知识供干部职工学习。三是党委办开展了抽查。

2.联农带农作用不强,产业帮扶效果不明显

(4)2023年,全市安排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带动脱贫户家庭增收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制订庭院经济工作方案,鼓励脱贫户、监测户发展种植业、畜牧业增收。二是持续认真贯彻好中、省、郴、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召开局党组会统筹安排项目资金,科学规划项目建设,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衔接资金效益。

3.履行乡村振兴牵头抓总作用不够有力,督导有差距

(5)局党组牵头抓总职责认识不足,督导调度行业部门不及时,压力传导不到位,部分行业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指标不能按质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①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资兴市乡村振兴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市乡两级、相关部门工作职责。②加强调度。一是召开相关部门单位对脱贫户、监测户落实帮扶政策工作碰头会,梳理汇总各单位现有执行的帮扶政策,及时更新完善《资兴市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明白纸”》,并进行政策宣传;二是召开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工作调度会。严格对标《2024年度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及省直部门(中央驻湘单位)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实地督查内容进行统筹安排调度。三是跟踪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和各部门单位与郴、省直部门考核工作对接情况。四是加强结对帮扶,落实帮扶责任。全力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4.落实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有差距,农村厕所革命仍较艰巨

(6)2023年农村户厕大排查大整改发现全市农村问题厕所占比较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销号台账。建立问题厕所整改销号台账,对问题逐一研判逐一解决。二是开展分类处置。对户主放弃整改的列入管护管理定期清淤和十四五提升计划。三是落实资金保障。2024年对2013年以来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农村新(改)厕按标准予以资金补助,用于后期管护。

5.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树得不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有力

(7)农村公益性扶贫资产后续运营维护机制未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资兴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制度(试行)》《资兴市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制度(试行)》《资兴市因灾损毁的农村公厕、户厕维修工作方案》明确了农村公益性扶贫资产后续运营维护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解决了资产的管理与维护。二是损坏公厕已全部完成修护,2024年全市新安装部分路灯。

(8)脱贫人口出行难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经过项目前期实地考察和调研,八面山瑶族乡团桥村天堂组通组产业路硬化项目符合乡村振兴支持范围,已在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中安排实施。二是对项目库中一直未执行的项目进行再梳理,科学合理安排项目资金。

(9)拆危折旧资金拨付不及时。

整改情况:2024年5月29日已拨付2023年全市农村拆危拆旧补偿资金至各乡镇街道。

6.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政治责任压得不实

(10)脱贫监测户返贫致贫风险较高。

整改情况:①开展集中排查。制定《资兴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对全市所有农村地区和所有农户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突出脱贫户、监测户、特困供养户、低保户、残疾户、重病户等10类对象,确保监测帮扶“应纳尽纳。“7.26”洪灾后,加大监测帮扶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监测户。②坚持应帮尽帮。一是结对帮扶到位。实施结对帮扶工作机制,落实好“五个一”工作职责,监测户一月一走访、脱贫户一季一走访,全部结对帮扶到位。二是产业就业帮扶到位。制定《资兴市2024年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发展庭院经济。积极引导外出务工就业,实行就业帮扶。三是兜底保障到位。出台《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确保低保户、残疾人、监测对象收入稳定增长。针对“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重点排查,对疑似残疾人上门入户评残,并办好了残疾人证。四是住房、医疗、教育等“三保障”落实到位。

(1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收回存风险。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已收回部分小额信贷资金,剩余部分按政策规定由风险补偿金代付。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12)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二是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查风险、除隐患、固阵地、保安全”专项活动。三是梳理本系统本单位2024年度存在的意识形态领域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形成风险清单,研究制定了2024年应急预案。

(1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局党组中心组已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在党组会上明确要求每个班子成员在以后的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材料中必须纳入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14)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精心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2024年度开展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书记都作了总结发言。

8.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5)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研判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已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分析研判。二是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对干部纪律处分和问责处分上党组会进行研究,并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已成常态。

(16)压力传导不够,落实“一岗双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主体责任清单。二是严格执行廉政谈心谈话制度。

(17)干部警示教育不到位。2023年,易鹏飞案“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未按要求开展干部家属恳谈会、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等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27日严格按要求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党组书记上了警示教育专题党课。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乡村蛀虫》。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足,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大

9.项目资金管理领域乱象多,廉政风险隐患较大

(18)遵循“先入库后安排”原则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资兴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资兴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工作的通知》(资农领办〔2024〕28号)。二是通过认真筛选、实地考察和调研后确定初步项目安排表,报局党组会、相关市领导审核后确定最终的项目实施安排表。

(19)项目资金安排失衡。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资兴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资兴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工作的通知》(资农领办〔2024〕28号),规范项目入库程序和项目安排、实施流程。二是对需要调整的项目报局党组会、相关市领导审核确定最终的项目实施安排表。三是对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在落实项目资金时,按程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

(20)前期论证不充分,项目安排欠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资兴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资兴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工作的通知》(资农领办〔2024〕28号),明确在项目入库前,加强项目前期论证,精准实施,确保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二是精准制定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目标、任务、时间表、预算等关键要素,避免盲目上马和重复建设。三是征求乡镇、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要求乡镇、部门、村要认真谋划充分调研,拟安排项目前在项目库进行认真筛选和实地考察,对实施可行性不足的项目予以剔除。

(21)项目资金拨付不合规。

整改情况:2023年审计指出该问题后,我局立行立改,工程款项直接拨付到对应乡镇(街道)财政所,再由乡镇(街道)按程序拨付到村到项目。

(22)项目监管不力,管理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资兴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资兴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工作的通知》(资农领办〔2024〕28号),组织乡镇(街道)学习了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明确项目管理流程、职责分工和考核标准。二是我局聘请了第三方项目监理公司从项目实施、验收到资料归集整理全程进行指导和监管,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三是严格按照资金监管制度进行审批,验收合格的项目提请局党组会研究,上报市财政局审批后,项目资金下达到乡镇财政所,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打入施工方账户。

1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23)违规发放综治津补贴。

整改情况:于2024年4月19日将违规发放的综治津补贴足额清退到位。

(24)超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整改情况:于2024年4月19日将超标准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足额清退到位。

(25)挪用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2021年农村改厕资金已全部按程序拨到乡镇。2024年11月12日对责任人进行了谈话,督促增强工作责任心,杜绝类似问题再犯。

11.基层减负工作落实有差距

(26)工作安排前瞻性不足,导致基层“务虚功”。

整改情况:一是局各中心、股室加强年度工作总结并提出第二年度工作思路和计划。二是明确乡村振兴工作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能,安排下发工作任务严格按程序经相关市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审批。

(27)精简文件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并严格执行《湖南省深化整治“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十二条措施》。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文制度,严格发文审批,精简发文。

(三)反馈问题:推进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有差距,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

12.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有差距

(28)干部分工欠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已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局党组会成员及人事股工作人员从思想上进一步认识选拔任用的原则性和程序。二是对存在的干部分工不合理的情况立即进行整改并在全局开展排查工作,未发现其他干部分工不合理的情况。

(29)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干部考勤制度写在纸上,日常检查发现干部违反制度,未严格按制度惩处到位,干部纪律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资兴市农业农村局内部管理制度》,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学习《资兴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工作规则》《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准则》等内容。二是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纪律管理,按《工作纪律考勤制度》严格落实上班签到考勤管理。三是对上班迟到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13.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有偏差

(30)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局党组会议每项研究事宜局党组负责人末位表态。

(31)签字背书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局党组会议每次会议班子成员签字背书。

(3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局“三重一大”事项、大额资金开支、局机关财务工作等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策。

14.选人用人和机构编制管理欠规范

(33)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已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资兴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二是将按股级干部任免程序要求,2025年全体股级干部选任经局党组会研究后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规范人事任免的办文程序。

(34)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局党组会已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对党组成员涉及本人事项,实行回避。

(35)违规借用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清退违规借用人员。借用人员于2024年4月7日回原单位上班。二是在全局范围内对违规借用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15.党建责任压得不实,党建基础夯得不牢

(36)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以来定期对党建工作提示在党组会进行专题学习和安排部署,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并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及时安排部署。二是开展提醒谈话。由党组分管领导对乡村振兴局原负责党建工作的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提出要求,压实工作责任。

(37)换届选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换届工作进行了回头看。二是2024年7月10日的党组会对党支部换届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三是对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延期换届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已对乡村振兴局原负责党建工作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提出要求。

(38)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全年按要求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开展了党建督查。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等规定动作,严格抓党建工作。已对乡村振兴局原负责党建工作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提出要求。

(39)阵地建设欠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要求新建专门的党务公开栏,党务公示栏内容及时更新。二是已对室内党建版面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已及时整改到位。已对乡村振兴局原负责党建工作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提出要求。

(40)主题教育开展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按规定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2024年9月24日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议。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按规定的环节开展。三是班子成员踊跃发言,书记作总结讲话,注重学习效果。已对乡村振兴局原负责党建工作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提出要求。

(四)反馈问题:落实巡察、审计整改要求不坚决不彻底

16.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

(41)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2024年11月,与资兴市盛彩档案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档案整理服务委托协议》,对2021年到2024年的档案进行了规范整理。2024年后,严格按照档案整理要求,落实落细档案资料管理。

(42)长期整改、持续整改意识欠缺,部分问题反弹回潮。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整改力度。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调度会,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安排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集体强化措施,抓实问题整改。二是强化纪律作风要求。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作风纪律进行重点强调,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43)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5月通过法律渠道将欠债方诉讼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扶贫资产不流失,扶贫资金不损失,我局将继续跟踪,加大追讨力度,做好群众政策解释。二是继续跟踪对接垫付费用事项,力争整改到位。三是严格执行财务报账制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下步计划,继续追缴违规垫付费用,严把报账审核程序关,合理合规开支。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升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调度,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充分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在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确保工作成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资兴市乡村振兴工作责任清单》工作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对近年来中、省、郴督查考核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加强工作监督,压实工作责任,逐条整改落实。针对“7·26”特大洪灾情况,对受灾群众实行分类施策,按照住房帮扶、就业帮扶、产业帮扶、兜底帮扶等情况进行分类,建立工作任务清单,逐项抓好落实。

(三)确保工作成效。深化成果运用,切实开展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乡村振兴业务能力,重点落实动态监测帮扶、驻村结对帮扶、“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加强产业就业帮扶,拓展增收渠道。加大乡村建设力度,重点落实美丽乡村、“四类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受灾地区的“灾后重建”工作。强化后续整改,按要求开展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项目监管和实施力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3322739;邮政信箱: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农业农村局晋宁路133号;电子邮箱:zxsnyj9@126.com。

中共资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4月7日

来源:市委巡察办

作者:市委巡察办

一审:欧阳雨桐

二审:欧文君

三审:廖英武

本文链接:https://www.zixingxinwen.com/content/646948/90/14852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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