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资兴交警大队的执勤民警在兴宁垃圾场路段纠违时,发现一辆皮卡车装有一个油箱,存在私自加油的嫌疑,随即将其拦截。
经检查,车上加油枪、油表、电动机一应俱全。由于未经批准私自运载加油物品,并且没有任何安全资质和安全标志,涉嫌违法装载易燃易爆品和其他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将驾驶员扭送到就近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欧阳雨桐 兰星星
编辑:黄珊珊
二审:李科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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